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新华网评:既然同舟 就须共济

2018年11月19日 07:29   来源:新华网   董 璐

  “让我们握稳舵盘、把准航向、齐力划桨、乘风破浪,共同驾驶着世界经济的大船驶向更加美好的彼岸。”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同舟共济创造美好未来》主旨演讲时的话语掷地有声,亮明了中国向世界全方位开放的鲜明态度,也再次传递出中国愿同世界合作共赢的明确信号。

  既然同舟,就须共济。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同舟共济方能共图稳定。身处全球化、多极化的大时代,中国的发展,必是与世界共舞的旅程;中国的改革,必定与开放相生相伴。当今世界,经济风起云涌、风险挑战凸显,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大势,就应坚定开放合作信心,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亚太各经济体利益交融,命运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都将扎根亚太、建设亚太、造福亚太,用自身发展促进亚太共同繁荣。

  回顾历史,中国倡议在历次APEC会议上受到广泛关注。中国秉持合作共赢理念,始终以积极姿态和务实举措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推动亚太互联互通。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一以贯之,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与作为。

  同舟共济,方能行动一致,汇聚勇毅前行的强大动力。“地球村”的世界决定了各国日益利益交融、命运与共,只有顺应历史大势,把握时代潮流,携手同心,同舟共济,才能让世界更美好、让人民更幸福。面向未来,中国将始终与世界同向同行,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不懈奋进。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