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民营经济将在其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这其中,民营经济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198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单位投资占80%以上,个体私营投资(含农村个体投资)仅占13%多;到2017年,全社会投资中的民营企业、民间投资已经占60%以上。特别是在制造业投资中,国内民营企业已经占到了77.2%,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制造业投资大军。
民营经济是我国实现消费繁荣的重要源泉。2016年,民营企业大约生产和销售了全国80%以上的日用消费品和60%以上的中高档消费品,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作出了巨大贡献。
民营经济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军。2017年,我国出口总额中,国企占10.2%、外资占43.2%、民企占46.6%;进口总额中,国企占23.8%、外资占46.8%、民企占29.4%。民企已经成为中国外贸顺差的最大贡献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军。
民营经济是保持我国就业平稳的重要稳定器。2016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018万人,私营与个体就业增加1730万人,是城镇新增就业总人数的1.7倍,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从1978年的千分之二提高到了80%以上。
民营经济是我国税收稳定的重要贡献者。2017年,我国民营经济税收额为8.2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2.6%;民营经济税收增加额为10228亿元,占全国税收增量的67.1%。由此,民营经济为国家创造了1/2以上的税收总量和2/3的税收增量,已经成为了国家财力增长的重要贡献者。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推进中国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升成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
民营经济是推动质量变革的重要主体。质量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义,核心是要通过存量产业调整和新型产业培育,不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民营企业数量占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了80%,在轻纺、食品、电子、机械等普通制造业及制成品等行业已占绝对优势;在重大装备、高技术等高端制造及制成品等行业,基本上是三分天下有其一,有的甚至是占据半壁江山。同时,随着我国服务业各领域对民营经济准入的不断放开,民营经济在服务业中的占比也在逐步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截至2017年年底,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据226席。因此,未来我国不断提升供给质量,特别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民营经济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是推动效率变革的积极力量。效率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核心是通过改革实现要素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改革就是促进竞争和发挥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大多是从市场竞争的“摸爬滚打”中诞生、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在经营生产效率与企业治理监督方面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家大多具有敢于创新、诚信为本和履行责任的职业精神。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起到“鲶鱼效应”,是我国市场配置效率提升的重要力量,也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效率提升的重要催化剂。
民营经济是推动动力变革的重要力量。动力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实现动力变革,就是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技术进步、模式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改进来实现。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十分突出,目前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来自于民营企业。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电子商务等新经济新业态,都是民营企业的“创世之举”。此外,近年来民营企业网罗了大量海内外高级人才,人力资源优势正在显著夯实。因此,民营经济在我国动力转换过程中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动力变革提供极为重要的支撑。
为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创造更多机遇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为了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七大战略”,民营经济应抓住这一战略机遇,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实现自身转型。政府也应该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改进,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民营企业在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从事基础研究和兴办各类教育,引导民营经济服务科教兴国战略。通过税收等政策手段激励民营企业增加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推动更多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
强化民营企业自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积累,引导民营经济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发挥企业家的积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培育和支持,建设全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联盟,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知识和能力的系统培养。
促进民营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布局设立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和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组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培育民营企业产业技术创新示范联盟。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深入推动普惠性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完善科技金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破除现有农业融资障碍和优化农村投资环境,引导民营经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民营企业和民间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区域战略,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优势,加快引导民营经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其在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绿色环保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为民营企业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减少阻碍和提供便利。
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提供,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规范参与林权流转。在严格保护生态资源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项目投资,允许发展生态产业。在污染治理等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以及碳配额交易。
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双向协作和军民协同创新,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通过建立完善各类军民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民用技术参军和军用技术转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促进支持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鼓励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协同,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作者:曾铮,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