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谣言重生 当重申“平台打假”

2018年10月24日 11:47   来源:东方网   堂吉伟德

  燕麦致癌、食盐有毒……在很多网络自媒体上,食品安全谣言层出不穷。一些旧谣言甚至在专家辟谣后,过一段时间改头换面卷土重来,阅读量动辄10万以上,引发人们的焦虑。《2017年食品造谣治理报告》显示,微信是食品谣言传播主平台,占比高达72%;其次是微博,占21%。记者调查发现,利用自媒体造谣已呈现公司化运作趋势,形成“以谣生利”的产业模式。(10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利用惊悚的题目吸引眼球,然后为一些厂商生产的产品做商业推广,以谣行商的模式在互联网平台上并不鲜见,几乎成为“谣言加工厂”们屡试不爽的套路;比之更甚的是,为了打击对手而凭空捏造事实,自导自演,炮制图片、视频等“证据”,在朋友圈疯狂转发,已然构成了“互联网病毒”,并彻底让“朋友圈失控”。

  谣言的危害性可谓“猛于虎”,比如2015年4月12日,杭州娃哈哈集团声明,“娃哈哈肉毒杆菌”等谣言使娃哈哈部分产品2015年第一季度损失高达20亿元。一度以来,以“个人所得税新规”、“歼-10战机试飞坠毁”、“艾滋病人传播病毒”等网络谣言,一度引起社会的恐慌。“板蓝根事件”、“谣盐事件”的出现,不但加大了社会治理成本,也使一些个人蒙受巨大损失。

  依托于互联网的隐藏性,以及调查难、取证难等客观因素,谣言滋生的土壤并没有消除,旧有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反倒催生了“以谣生利”的模式变异。虽然“谣言止于智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需要公众具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包括一些已公开辟谣后的谣言,依然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足以说明谣言“止于智”的重要性。但“塑料大米”“塑料紫菜”“纸馅包子”之类低智的谣言能够卷土重来,同样证明产生和传播谣言的平台未能起到把控作用。如果把自媒体或者网络主体发布的信息,视为电商平台所对外销售的商品,作为第三方的信息发布平台,包括谣言传播的主平台微信、信博等营运主体,也应当承担信息真实性的把控责任,来一场“信息打假”行动。

  虽然平台的自净努力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网络谣言,却能使之得到有效的遏制。一方面,平台方可以像审查公号文一样,对谣言出现的苗头进行技术性把控,比如用关键词进行筛查或者比选,对出现异常状况的账号进行严格关注;另一方面,对被举报发布谣言的账号,可以采取封号甚至降低其等级的方式进行处理。殊知营运一个有影响力的大V级公号并不容易,一旦某人被纳入了黑名单,也就意味着在平台上失去了准入资格,并从根本上遏制和压缩制造谣言的空间。

  真治理总归有办法,不约束也有万般理由。网络自媒体上食品安全谣言层出不穷,一些谣言甚至死灰复燃而不断重现,跟平台自净功能未能发挥,有着直接的关系。就现状而言,必须消除两个认识上的误区,才能实现责权利的归位,否则平台第三方责任就始终难以得到发挥。其一,必须真正意识到谣言作为信息相比于普通商品而言,杀伤力更强,破坏力更大,必须像电商平台治理假货一样,明确第三方责任并开展“打假行动”;其二,平台方对于谣言的产生、传播和中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防控责任,对已然出现的谣言应当给予及时制止和澄清,在对制谣、传谣账号进行处理的基础上,还应向有执法权的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共同开展线上线下的治理,形成共同治理的格局。

  而且,平台方作为谣言把控的第一道关口,能否严格履行职责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故此,在面对网络谣言不断滋生蔓延的既定事实面前,以平台自净为核心的网络谣言治理,成为必须正视的重要一环。以此为契机建立共治格局,亦是“爆款”食品安全谣言重生带来的现实思考。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