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监管:社会治理不能跟着舆论走

2018年08月29日 07:55   来源:长江日报   杨于泽

  社会治理与舆论的性质不同,特性也不同。它是系统的,是有谋划的,有控制的,是服务于最多数人民利益的。网约车是新事物,但在规则面前,新事物没有特权。

  浙江乐清女青年坐滴滴顺风车遇害,除了引发舆论潮外,近日也迎来一波约谈潮。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及京津有关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截至昨日,已有广州、深圳、重庆等10座城市对滴滴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媒体称“滴滴遭遇监管风暴”,这并非夸张。

  在对滴滴的约谈中,各地都把“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作为主要诉求之一提了出来。那么,原来大张旗鼓的滴滴平台,居然不是“合规化”的?如今,我们不妨回过头去看,网约车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2013年春节,大量返乡客自发拼车回家,引起舆论关注。“有偿拼车能否合法化”一时成为舆论热点。在当时,“有偿拼车”等同于“黑车”,都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处,将面临高额罚款。在回应当时舆论时,各地交通管理部门给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由于私家车主并不具备营运资质,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2015年,网约车在中国出现,“以私家车主为核心的有偿拼车”模式获得舆论强烈支持。成都等地监管部门在查处网约车时,舆论呼吁网约车合法化。

  2015年,滴滴上线顺风车产品时,将其定义为“社交平台”,发布过“反正早晚连我都要成为你的”式的暧昧广告语。

  2016年我国“网约车新政”发布,成为全球首个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

  从2016年6月23日至今,已发生与网约车有关的刑案100多起。

  今年5月,郑州空姐李明珠坐滴滴惨遭司机杀害,滴滴平台则遭遇舆论挞伐。

  乐清女青年遇害后,有人干脆认为,是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害死了滴滴女乘客。

  网约车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这其中当然有舆论的摇摆。最初大众都要“放开监管”,要“出行自由”。网约车客观上解决了“打车难”,带来了出行便利,因此得到大众力挺。而今年以来,两起恶性事件发酵之下,舆论出于对自身安全感的担忧,转过头来呼吁加强监管。本来,这也情有可原。舆论常常是感性的,而在网络生态下,则容易以感性表达席卷话语空间,遮蔽理性思考。

  问题在于,因为方便,舆论支持网约车;因为舆论太过凶猛,社会治理随舆论起舞——这显然不正常。

  在网约车问题上,大众首先追求的是方便,社会治理不能首先追求“方便”,而是“有序”。安全在这个“有序”中排位第一。

  恶性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对很多人来说,是概率问题。但对社会治理而言,安全永远是必须严防死守的底线。“方便”很重要,但安全是致命的。没有对安全的监管到位,网约车这种人们曾经寄予厚望的新事物也不过是法外之地,也许会成为美好生活追求者的陷阱。

  社会治理与舆论的性质不同,特性也不同。它是系统的,是有谋划的,有控制的,是服务于最多数人民利益的。网约车是新事物,但在规则面前,新事物没有特权。

  社会治理的运行规律和评判标准,不应该是舆论,舆论的可变因素太多,而应该是人民,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舆论算是警钟,但社会治理应有自己的遵循。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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