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生命岂能成为滴滴试错的成本

2018年08月27日 07:40   来源:深圳特区报   王森

  26日,滴滴出行经讨论决定,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并进行整改。同一天,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严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24日,滴滴顺风车平台发生令人震惊的安全事故,一名20岁温州姑娘在乘坐滴滴顺风车时遇害。河南滴滴顺风车命案发生才3个多月,滴滴当时的回应犹在耳边。原来,声明里的“万分悲痛”十分廉价,驾轻就熟的道歉只会让消费者心寒。滴滴继而指出对“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更让人不寒而栗:在滴滴探索盈利模式的路上,对乘客生命损失的赔偿难道已经成了滴滴计算好的一项“成本”?

  一家估值百亿的企业,即使按照司法实践给予被害者3倍赔偿,在经济层面,只能说是略伤皮毛,远不能触及灵魂,滴滴承诺的改革措施少了强制力量,也大多成了空话。河南滴滴顺风车命案发生后,滴滴公司暂时关闭了顺风车服务,并且取消了乘客性别展示、司机对乘客评价展示等功能。他们所谓的改革现在看来不过是在“避风头”。浙江女孩遇害事件前,若干对乘客安全造成威胁的功能已经悄悄上线,而滴滴承诺过要重拳打击的“流氓司机”却仍活跃线上,甚至组成了QQ群,气焰甚是嚣张。

  滴滴一味考虑营收,却放任安全缺口的扩大,暴露出其在发展之路上的偏差。

  事实证明,想要让滴滴公司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自律是靠不住的。要让乘客的生命不再成为滴滴试错的成本,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对滴滴的明知故犯予以更严厉的惩处,给企业经营、投资者以顶格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打破“财大气粗”的小算盘。

  滴滴顺风车的问题也非一日之寒,对滴滴今后的监管,预防应重于处罚。顺风车模式原本由外国企业创造,旨在资源共享,舒解通勤交通压力,节约各方出行成本。滴滴却“创造性”地企图把顺风车做成“社交车”,近期,滴滴顺风车的宣传海报甚至有如此露骨的广告词:“不怕贴标签,就怕你不约。”市场监管机构应当及时注意到滴滴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错误的价值观会蒙蔽人们的心智,如果生命也可以估算“价格”,只要付出的代价不超过可能的利润就“有利可图”--凡是能给投资人以回报的就是好的,这种病态思维在滴滴和某些活跃在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身上并不难寻觅。只有长期有效的市场监管,才能培养经营者、投资者的理性,使其摒弃错误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杜绝视乘客生命如草芥的现象。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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