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8月22日《新京报》)
继安徽黄山景区之后,四川的稻城亚丁景区,也推出了有偿救援制度,此举得到了大多数网友公众的肯定与支持。用一些网友的话说,部分驴友违法违规进入未开发的地方进行徒步、探险而陷入险境,凭什么花费全体纳税人的钱为他们的任性买单?这话很直白,但是也很有道理。实际上,有媒体曾在今年2月份推出一份754人参与的调查问卷,超七成受访者支持景区对“违规遇险救援”收钱,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有偿救援后还需要罚款。
景区推行有偿救援制度,一方面可以减轻景区、地方财政的负担,毕竟每次救援行动都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耗费不菲;另一方面,可以对违规游客起到必要的引导和惩戒作用,避免更多人重蹈他人覆辙,让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有偿救援制度更侧重后一个目的和意义,而不仅仅是为了向接受救援的游客收取救援费。
根据《旅游法》相关条款,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此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国内实行有偿救援制度的景区会越来越多,最终让其成为一种常态化制度体系而存在下去。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未知的领域,包括自然界里未经开发开放的地带进行探索,是符合人类的天性的,所以不管是有关方面的劝导、警示,抑或是有偿搜救,都不可能完全阻挡徒步、探险者的脚步,对此我们也要给予必要的理解与宽容。而如果救援费用太多,又完全由被施救者自己来承担,也往往会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而导致无法顺利支付,甚至双方不得不走上法庭打官司,这显然也与景区推出有偿救援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所以说,我们需要对现行的有偿救援体系进行完善,平衡各方在其中的权责利关系,才有利于制度的落实,同时也能实现制定这一制度的价值和意义。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其一可以对救援费用进行按比例分摊,由驴友承担一部分,再由公共支出承担一部分。这样既能对驴友起到警示作用,也不至于让个人承受过高的救援费用。其二,尽快由相关部门引入强制商业户外保险业务,利用商业保险弥补意外发生时产生的个人费用,避免个人遭遇索赔时的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