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疫苗、老人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谁来提供?去看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谁来出资?失独家庭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谁来支持?——在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要干哪些事儿?又由哪一级的政府的钱袋子来“买单”?这涉及到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各自职能和出资责任。这一改革方案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卫生是公共服务保障的重要一环。要提高这个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确定合理的央地财税与事权划分格局,是一个基本的前提。这次方案的主要着力点,正是对原有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作了调整优化。
最为外界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如,方案明确了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等内容。在近期疫苗安全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背景下,这一管理和财政支出责任的上提,无疑能够给予社会更多的安全感。
另外,对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央地财政支出的比例,方案也作出了新的调整。中央财政的支出比例共分为“10%、30%、50%、60%和80%”五档。比如,京沪两地,中央财政只承担10%的比例;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承担30%;内蒙古、广西等西部省份,中央分担80%。这种按照各地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作出的责任划分,有利于统筹各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也体现了公共财政支出分配的公平性。
方案中还有一个被放大,堪称“重磅”的消息——中央将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在当前多地已经出台二孩鼓励政策的现实背景下,这或标志着,未来鼓励生育或会上升到国家行动。
当然,这一改革方案的宏观意义,还须放到更大的改革语境下来看待——即它是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此项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二个阶段,也即2017—2018年,就是要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换言之,这次方案的发布,其实根据改革的既定部署安排。
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服务,目前正面临着覆盖面扩容和质量提升的双重压力。在此关口,合理确定央地的“买单”比例,构建更趋合理与高效的事权分配机制,可谓是助推和加快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扩容与提质的筑基之举。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