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文物毁在“野蛮修复”上

2018年08月15日 07:25   来源:红网   高妙楠

  栖身石窟近千年的唐宋精美石刻造像,如今被浓妆艳抹、披红挂绿。近日,四川资阳市、广安市等地石刻造像遭“野蛮重绘”事件受到多方关注。新京报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文物爱好者处获悉,石刻造像被擅自彩绘,不仅出现在安岳县,在资阳市其他地区的大量石窟中也较为普遍。文物爱好者向记者展示的照片显示,此处还存在文物被盗、不合理利用等问题。(8月13日《新京报》)

  四川安岳封门寺的摩崖造像开凿于南宋,修复前虽然沧桑斑驳,但衣褶线条流畅,依然有着独属于岁月的古朴之美和极高的历史和研究价值,可经过一番“野蛮修复”后,却成了一副画着柳叶眉、衣着艳丽、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样子,全然失去了文物本身的美感和价值。即使颜料可以清洗,但也可能对文物造成损坏。用油漆给佛像彩绘“浓妆艳抹”、用水泥给佛像补脸、在佛像顶部修建“屋顶花园”,如此这般的文物修复“闹剧”总是层出不穷,给文物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问题曝光之后,当地政府经过调查,称是当地群众自发所为。“善男信女”把修复佛像这件事当做一件功德,于是便集资请人修复佛像,殊不知是好心办了坏事情。群众有错,相关文物保护单位也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对文物保护单位治下的文物进行修缮,必须要经过相应行政部门的审批,可是善男信女们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修复文物,暴露出的是文物保护部门在监管上存在的大漏洞。此外,群众对文物保护的一无所知,也反映出了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不到位。

  文物,就该有文物的样子。正如《我在故宫修文物》里采访的故宫匠人王武胜所说:“修复不是搞创作,为的是重现原貌的美好,最避讳的就是创造性修复”,而想要保持的原状,就是文物最该有的样子。《文物保护法》规定,修缮文物不应改变原状,石窟修缮也要控制色彩。文物修复要本着“最少干预”的原则,修旧如旧,修旧如故,让文物回到原状。

  与修复文物相比,还要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监管力度,有投入、有管理、有责任,完善对“田野文物”的保护这一薄弱环节。更要紧的是要加强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培养人们对待文物的正确心态、对文物的审美、对历史的敬畏,让人人都成为文物的保护者。

  失去的不会再来,不能让历经千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的文物,毁在一次又一次的“野蛮修复”中。刹住“野蛮修复”文物的不正之风,才能让文物真正重焕生机与活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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