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摊面积成开发商“宰客”的刀

2018年08月07日 08:04   来源:工人日报   徐建辉

  据8月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对很多中国人来说,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但是,您买的房子名副其实吗?实际上,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您的房子会大打折扣,比如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可能套内面积只有70平方米了。

  也许人们对公摊面积的实际含义和具体内容了解并不深,但是买过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卖的房子基本会有公摊面积一说。所谓公摊面积,就是你房产证上标示的面积与实际居住的套内建筑面积之间的差额。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差额?这是因为开发商将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到了每家每户头上。通常,这个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区域。

  乍一看,公摊没什么毛病。既然是用之于民当然也要分摊于民了?谁家的自来水、天然气等不需要构建管道井就能直接通到家里呢?“谁受益谁负担”,看起来似乎很合理。当真如此吗?

  首先,房屋公摊可谓中国开发商的独创,在国际上,卖房子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价格的。而到了国内,人们买了标称10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可能只有70平方米甚至更少,这么做的依据何在呢?

  其次,由于法律法规对所谓公摊面积与比率的规定与监管存在一个非常模糊的地带,导致这个公摊大小基本上是由开发商说了算,买房人根本没有什么话语权。至于每栋住宅动辄30%的公摊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有没有水分、有多大的水分,往往都是一笔糊涂账。甚至在某些地方曾经还出现过高达50%的公摊率——这与抢劫何异?

  再者,很多开发商将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对外租售,把小区内的一些公共区域也租给商户经营以收取租金。算来算去,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此外,开发商和物业将公摊面积挪作他用,还可能损害每个业主的公共利益,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引发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冲突。

  现在的问题是,公摊面积真有存在的合理性和依据吗?对其中暗藏的猫腻、玄机,有相应的监管和惩处机制、措施吗?为什么不能推行“阳光售房”,让广大业主买多少得多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公摊面积完全可以与土地等一样计入开发商的建房成本,而公共设施的维护运转原本就有物业费支撑也无须担心。并且,这样做其实并非不可实现。在国内,重庆早就第一个“吃了螃蟹”,取消了所谓公摊面积,那里的房子不是卖得好好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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