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论文抄袭,岂能让处理结果躲猫猫?

2018年07月27日 11:11   来源:南方网   黄齐超

  对于一篇两年前就被曝涉嫌抄袭的论文,吉林大学尚未公开处理情况。近日,澎湃新闻就此致电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答复称,外界看不到处理结果并不代表未处理,涉事硕士毕业生已被撤销学位,其导师停招一年,并且扣除了导师一年的研究生津贴,“这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理”。(7月26日澎湃新闻网)

  毕业论文是一个大学生血汗和智慧的凝结,如果任由大学校园里的抄袭之风蔓延,无疑将玷污大学教育的光辉形象,也影响到学术创新。显然,我们应毫不犹豫、旗帜鲜明地反对论文抄袭,对抄袭行为“零容忍”,而不能态度暧昧,或者有袒护的心态;否则,何以震慑蠢蠢欲动者?又怎能净化高校环境?

  2016年6月1日,媒体曝光了吉林大学2004届硕士毕业生路良魁毕业论文抄袭。两年过去了,吉林大学并没有就此做出通报,公众无法获知处理结果。当媒体记者追问此事时,吉林大学官方回应——未公开不代表未处理。他们已经撤销了路良魁的学位,路良魁的导师也被停招一年,且扣除导师一年的研究生津贴。这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理了。

  吉林大学对该事件的处理算不算严厉?我们局限于信息量不足,还无法公正的评价。不过,他们对处理结果遮遮掩掩、不公布不公开,令人匪夷所思。显然,处理结果如此躲猫猫,只能引发网友无限遐想,产生不良的暗示,无益于学术道德的维护,也不能有效地威慑抄袭行为。或许就是因为没有公开处理结果,路良魁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还能在知网上搜到,署名依然是“路良魁”。这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看,无疑是侵权。

  抄袭是不劳而获的不德行为,是可耻的失信之举。那么,惩戒论文抄袭,绝不能仅仅追回荣誉、撤销已颁发的学位这样简单,还应把其不光彩的一面,展示给公众,甚至将其“抄袭”这一学术污点留存在个人的诚信档案中。因此,大家比较赞成的处理方式,应当是这样:第一,学校或教育部门把处理结果反馈给原作者。第二,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曝光抄袭的媒体记者。第三,把处理结果公布在学校的官方网站。

  其实,将对抄袭行为的处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大家监督,原本就应当是高校惩处抄袭行为的规范流程,而非额外增加的惩罚外延。在我们看来,既然是严惩论文抄袭,就要一严到底,别顾及什么颜面,别对处理结果藏着掖着。如果大学将处罚秘而不公,让大家猜来猜去,徒增“袒护抄袭”的流言蜚语,还有何益处可言呢?重视学术道德,对论文抄袭、学术造假零容忍,大学就该亮出自己的态度,让处罚无懈可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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