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禁行”应遵循民意最大公约数

2018年07月26日 10:06   来源:东方网   杨玉龙

  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限行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引发广泛热议。2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回应称此举是为了方便市民理解。(7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年限禁行”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就是为了大气环境。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如专家所言“年限禁行”有一刀切的嫌疑。也就是说,有可能导致一些不符合年限要求但符合排放标准车辆被“误杀”,而同时也会“放过”一些符合年限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就难怪不少网友质疑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一刀切”的懒政嫌疑。

  据报道,对“年限禁行”当地官方解释为,征求意见的禁行标准是排放而非年限,之所以用年限进行说明,是为了方便市民对车辆进行识别。比如,《征求意见稿》禁行的是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而这两类车刚好处于2008和2013年的两个时间点,并不是说所有新买的车辆只能在西安市内跑10年或者5年。

  “年限禁行”措施的善意虽令人理解,且操作起来似乎比较简单,不过这样的措施却并没有站在公众角度来考虑问题。一则,2008年以前,市场就有一些中高端车型已经达到国三标准,这些车辆远不能称为老旧车;二则一些原先不达标的车通过升级排放体系,达到排放标准后,杜绝其上路也是不妥当的,且浪费资源。

  同时,此举虽是为了方便市民对车辆进行识别,如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单纯说汽车排放标准,老百姓可能听不懂,‘我不知道我的车是国几的标准,但我知道我的车是什么时候买的’”。但是,为了公众识别自己的车辆,相关部门完全可以做好知识的普及,而没有必要以打出“年限禁行”的策略,因为“年限禁行”也更容易让人引起误解。

  据统计,西安市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约有16.2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5.4%;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约有11.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3.83%。这些车禁限行之后,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约6.8万吨。由此可见,“年限禁行”所带来的减排效果。

  一方面是“年限禁行”可能造成的诸多争议;一方面是“年限禁行”所可能预见的成效。对此,政策制定部门就需要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寻找到民意最大公约数,并对政策进行完善。毕竟,民意不可违之。同样,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好,远非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就能实现,因此,对于公众而言,应该认识到大气治理的重要性与艰巨性,并积极参与其中。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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