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线上线下的融合日益紧密,消费者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对此,零售企业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核心,重新整合线上线下、全产业链条上的资源,充分挖掘消费活力,打造新电商等市场范式。(7月24日《经济日报》)
数字经济时代,谁才是领风气之先的新电商?从朋友圈里无孔不入的微商,到家旁边分分钟配送到位的超市,技术迭代带来的电商变革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两年来,有一点共识越发清晰:无论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高速飙车、抑或是MMP(小米、美团、拼多多)的弯道超车,乃至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的强劲现实,皆说明新消费对逆行期中国经济的拉升作用与支撑效能持续走强。
在投资、消费、出口这传统的“三驾马车”里,消费早已一骑绝尘,将其他两者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所以,我们越是器重新消费,越要兼顾其他两者,放在当下来说,也就是越要讲究消费公平。目前,三审中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用户权益层面的消费公平令人忧心;而在从更高的经济结构层面来看,消费公平频频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底线,因此也更值得关注。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说:每一天,有1.2亿个快递包裹在中国大地上传递着。只是,这些包裹来自哪里又去向哪里,是分而散之还是失衡扎堆,似乎鲜少有人关心。经济结构上的消费公平,就是要保证不同经济阶层的人们,都能拥有与自己消费能力相匹配的消费权利与自由。就像阿里向左走,有了“天猫”;寻梦向右转,有了“拼多多”。各有各的旨趣,各有各的市场。
强市看投资,弱市看消费。这个时候的消费,未必都是高大上的,也应该有接地气的。就像有人对快手、抖音有偏见一样,难免有人会误解以低成本竞品占领市场的拼多多等新电商。有两个商业背景值得一提:第一,在品牌溢价和品质溢价的表演结束之后,大众消费还是要回归到成本与定价的舞台上来。花最合适的钱买最合适的商品或服务,这才是消费市场最真实的场景,物美价廉的好事不是天天都有的。第二,有人调侃,“第一批90后已开始消费降级了”。这话虽然未必全面,却反映出在高房价等消费压力之下,省吃俭用的经济适用型的消费结构,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看看2016年以来号称“消费升级”的高端定制品类的命运,再看看低成本低定价的新电商的崛起,也许对时下消费所谓“升降级之辩”会多些体认与了解。
有一个逻辑是必须要厘清的:先要能买到消费能力之内的商品与服务,然后才有维权层面的公平。中国的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创新最前沿、发展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去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29.16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已经达到7.18万亿元,电子商务相关就业人数已达4250万,同比增长13%。于此背景之下,无论是杭派新经济、抑或是上海互联网,恐怕都能在新电商的版图上找到诗意栖居的空间。
从社交互联走向消费互联,公平正义始终是规则内的信仰。新电商不管是朝左还是向右,哪怕是360°原地打转,始终都该在消费公平上摒弃成见、大道朝前。长远而言,让“五环外”或者四五线城市之外的国人活得更好一点,先别扯高雅或低俗,还是先把消费公平的前置问题解决好吧。作为新电商“最佳CP”的消费公平,谁若待见多一些,谁的市场就会暖一点。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