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是仅次于“双11”的电商年中大促“6·18”的正日子。线上各种“大促”、“买就送”、“史低价格”……线下当然就是“买买买”当道。而且,今年的“6·18”战线拉得很长,以天猫为例,从五月下旬就开始了各种预售,进入六月就可以付尾款、领津贴;这两天,各家电商的促销进入白热化——各位亲的手,真是不够剁了呢。
但是,也有越来越冷静的消费者发现了不少套路。据本报报道,有消费者发现,自己熬夜在6月18日零点购买的所谓限时限量销售的“最低价”产品,在过了限价时段之后,价格反而比自己抢购时的更便宜,而且根本不用抢。还有消费者发现,一些促销商品每天都换着花样做各种折扣或者买赠活动,让消费者根本搞不清到底哪天、什么时候才是最低价。虽然今年天猫等电商平台一改去年“双11”促销的烧脑玩法,号称“一简到底”就是津贴加抵扣红包——当然各种红包的玩法依旧繁杂,但是每个网店自己的促销花样仍旧绕晕了绝大部分消费者。
必须承认,电商年中、年尾的两次促销是举国上下消费者大采买的好时机。这一点,从10年来天猫等电商节节攀升的销售额就可以看出来。相应地,各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这些民间自发的购物狂欢。去年“双11”,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网信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家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3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2016年,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也曾召集15家电商,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对网络企业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提出要求。如今,大型“剁手”之前,管理部门约谈电商平台几乎已成惯例,而且还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自律,发现价格欺诈行为的,既要在电商平台内部采取惩罚措施,也要及时移交职能部门予以处理。更进一步,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通过了初审和二审,六月底会进入三审,今年年内《电子商务法》有望出台。未来诸如电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捆绑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支付安全、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等社会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都将有法可依。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每逢“剁手”就有“套路”的情形会越来越少。当下,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以“双11”为代表的“网络购物狂欢节”已经走出国门,开始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带节奏”。那么,我们的监管更应该挺立潮头,为所有消费者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