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过半。昨天,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收到群众投诉称,一家本应停产两年多的煤矿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曾收到环保部门33张罚单,但因有基层领导干部“站台”等原因,始终未曾整改。(6月18日《北京青年报》)
违法排污,环保督察发现后交办,监管部门立案处罚,启动问责,企业关停。环保督察走后,企业恢复生产。企业先后收到33账罚单,违法排污照常进行,这是一种应付式环保处罚,也是应付式治污。出现这种情况,不是违法排污企业有多“牛”,而是公权力消极治污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某种意义,治污就是“治公权”。
无数案例证明,“排污大户”背后都有公权力撑腰。因为官员要GDP数据,还需要税收。而污染企业恰恰能满足这两个要求,所以,公权力在治理企业污染的时候,总是有些“心不甘”,于是表面上向上承诺治污,也会拿出行动来,包括处罚、关停企业、问责相关人员等,程序一个不少。然而,这并非某些官员的本意,只是迫不得已,做个样子给上级看。
所以,只要上级检查、督察过去了,又纵容、默许污染企业重新开工生产。因为企业关停,GDP数字又掉下去了,经济指标任务完成不了。于是治污就成了临时选项,GDP才是首要选项,也是最终选项。因而,有的地方治污出现反弹和左右摇摆现象。这不是治污办法不行,而是治污的态度和决心出了问题。这警示,治理污染问题,本质就是治理公权。
的确,污染企业是公权力引进。公权力不是不知道污染的严重后果,但是,面对GDP考核压力,只有出此下策,反正一个官员不会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上干一辈子,即使有问题,大不了拍屁股走人,把问题留给后一任。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为官态度造成了污染企业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正因为公权力被污染,所以,环保局长管不了污染企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更有甚者,环保局长举报污染企业。这大概是因为环保局长还有良知,却又胳膊扭不过大腿,于是一边忍气吞声,一边举报污染企业,希望通过上级环保部门干预,达到协助查处污染企业的想法,非常滑稽。这恰恰佐证公权干预治污行动,也警示治污必须先治公权,否则,治污就成了一个鼠猫游戏,达不到真正的效果,环境污染持续加深,群众也感到失望。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