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立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符合我国发展实际
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什么时候“三农”问题解决好了,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推进、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三农”发展就会事半功倍。可以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符合我国发展实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客观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既源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即“物”的因素;也源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提升,即“人”的因素。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要解决好“物”的问题,又要解决好“人”的问题;既要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又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乡村振兴,不仅要振兴经济,还要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乡村振兴为了人民、乡村振兴依靠人民、乡村振兴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路径、创造了条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将人民群众作为乡村振兴的服务对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服务好广大农民,也要服务好广大市民。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乡村,但市场主要在城镇。就乡村谈乡村是片面的,也是有局限的。只有以高品质、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服务全体人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走出一条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之路。
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乡村振兴的智慧和力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应着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激发农民创造力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让美丽乡村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干、提升能力、实现理想的宽广舞台。同时,凝聚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推动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渠道,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围绕人民群众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措施。伴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乡融合不断深化,城乡人民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差异化、区域化发展趋势。各地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应充分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做到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让人民群众共享乡村振兴成果。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和基础。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应做到乡村振兴同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实现理念相融、规划相融、目标相融、行动相融,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掉队。乡村是改善民生的重点区域,农民是改善民生的重点对象。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切实改善乡村环境和居住、出行等条件,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又要大力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完善的治理体系、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明晰的权责关系,为人民群众共享乡村振兴成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