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万余元,并处8620万余元罚款。
有网民称,股市“黑嘴”的危害不容小觑。一是给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黑嘴”操纵市场行为一般是在公开荐股之前自己先行建仓,然后反向卖出,俗称“抢帽子”。其间,不知内情的中小投资者成为买单人,遭受股价下跌损失。二是破坏证券信息传播秩序。一些网络名人、大V利用自身影响力发布言论,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之名,行给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之实。更甚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从中牟利。
网民“盘和林”提出,必须重罚股市“黑嘴”,从长远来看,关键在治病治根、对症下药,即针对我国股市现阶段散户容易盲从等特点,制定相应监管措施。比如,对于投资咨询者参与自己所推荐或评估的股票交易的行为要明令禁止;切断“提供咨询”和“投资理财”两种业务之间的联系,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从事两个利益冲突的业务,从事投资咨询建议的个人和机构坚决不能同时进行相同产品以及相关联产品的投资;数额巨大、性质恶劣的或可考虑刑责等。
网民“王伯潇”称,投资者权益维护仍是一大难题。未来应从多个层面采取措施,如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制度、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
网民“择远”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要多学习、多观察、多思考,专家的意见可以借鉴参考,但切忌盲目听从,不要让“黑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最终让“黑嘴”黑了自己。
(经济参考报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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