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触网”倒逼监管“清网”

2018年05月10日 11:00   来源:东方网   汪昌莲

  据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5月9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微商一直以来就被各种争议所包围,营销方式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监管等,还在其次;关键是,有的微商已成为一种网络传销。所不同的是,传统传销,传销组织必须有窝点,传销人员“圈养”在一起,“上线”与“下线”必须亲密接触,很容易暴露并被打击。而网络传销,在朋友圈中发展“队伍”,商品交易通过网购、快递等方式进行,相比传统传销更隐蔽。“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就是典型一例。

  勿庸讳言,非法传销迷惑了人的心智,诈骗了人的钱财,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自其“问世”以来,一直是政府和法律禁止、打击的对象。但是,由于传销的“繁衍能力”极强,且具有“再生功能”,造成这种非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并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随着网络和电商的迅猛发展,传销已由“地上”转入了“网上”,网络传销又横空出世,与法律和监管“躲猫猫”。殊不知,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

  事实上,一些微商通过网络和微信朋友圈做传销,看中的就是其更具隐蔽性。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正常的商品交易行为,而且是在网上进行,不易暴露“目标”。再者,“上线”与“下线”,无须“零距离接触”,不显山不露水,不易被抓到现行。特别是,商品通过网购之后,实际上由快递公司担负起了传销的“重任”,而快递是一种正当的有偿服务,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涉。可见,利用网购和快递的方式进行传销,比传统传销更难监管。换言之,传销形式的变化,比内容的变化更可怕。

  因此,传销“触网”,倒逼监管“清网”。首先,打击网络传销,必须从源头抓起。而这个源头不仅在“地下”,而且在“网上”;网购和快递业务,便是网络传销的“网上”源头之一。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重点把握网购、快递两个关键环节。特别是,应组建“网络警察”和“网络工商”,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严防网络成为传销的又一个“窝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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