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垃圾短信不能依赖“回T退订”

2018年04月16日 10:11   来源:东方网   汪昌莲

  “退订回T”,看到推销短信后,成都市民阿琳(化名)回复了一个“T”,希望不再收到这样的短信。然而,连续回复多个T后,垃圾短信不仅没有被“退订”,发送的频率反而更高了。回复“T”到底能否取消推销短信的接收?成都商报记者以商家名义暗访短信代发平台,得到的答复是:退订回“T”,只是一个形式,“就算用户回几百遍‘T’,也没用。”(4月15日《成都商报》)

  应该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向用户发送任何广告信息,均属于垃圾短信。而谈到垃圾短信,可以说是人人深恶痛绝,个个咬牙切齿。因为,只要是手机用户,没有人能够逃得过垃圾短信夜以继日、没完没了的骚扰。特别是,所谓的“回T退订”,实际上是一个“垃圾陷阱”,垃圾短信非但未能被“退订”,反而更加“风光无限”,而用户却是无力抵制、苦不堪言。然而,垃圾短信不仅污染了通信环境,侵犯了用户个人隐私,更使许多用户因上当受骗而利益受损。

  近年来,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禁令一个接一个地下,但总是雷声大、雨点下,导致垃圾短信非但禁而不绝,反而泛滥成灾。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曾曝光,信息运营商,已沦为垃圾短信“经销商”,更是让规定和禁令形同虚设。基于此,2015年5月19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这一规定也将成为治理垃圾短信现象的政策依据。然而,从实施情况来看,难尽人意。若要彻底根治垃圾短信,需要多方共同发力,监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和用户,一个都不能少。

  换言之,治理垃圾短信,不能依赖“回T退订”。事实上,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根治垃圾短信,并非是不可为之事。首先,杜绝垃圾短信,应成为运营商一项法定义务,以此遏制运营商的利益冲动,切断蛰伏在垃圾短信之上的利益链。同时,应制订信息产业经营和服务“行业标准”,明确运营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尤其是要明确技术标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垃圾短信入侵。再者,用户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商业广告之类的垃圾短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一删了事。

  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更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运营商参与“经营”垃圾短信,应课以重罚;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和服务,直至永远退出信息产业市场。当然,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关键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如进一步完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制度”,建立“垃圾短信信息源黑名单库”,对群发短信进行审核和拦截;对连续发10条以上垃圾短信的手机予以停机、销号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垃圾短信发布者无利可图,无处藏身,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