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热捧早孕,必须严厉遏制

2018年04月02日 09:41   来源:南方网   斯涵涵

  近年来,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不断被曝出低俗、色情、造假等乱象,记者长期调查发现,这些平台内还隐藏有一个混乱的少年儿童交往圈。恋爱、怀孕、生子……这些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禁忌,都被轻易打破。其中许多行为,不仅是对伦理道德的无视,甚至触碰了法律的底线。(4月1日中新网)

  未成年人直播私奔、“04年的小妈咪”、 “全网最小妈妈”、 “全村最小妈妈”……这些生活在农村或小城镇的未成年妈妈,早早辍学生子,奉子成婚,社交面窄,生活单调,当发现在如此火爆的视频平台上,靠强化低龄妈妈的属性能够受到瞩目,于是她们你追我赶,竟然争当起了“小妈妈网红”。

  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论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生子违反了《婚姻法》,家长对未成年孩子没有起到应有的监护责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未成年小妈妈而言,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是不完全行为责任人,也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家庭观,根本不知道过早婚恋生孩子会对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却在懵懵懂懂的年纪打破诸多禁忌。可见,未成年少女怀孕生子,根本不是直播时的嘻嘻哈哈、无忧无虑,而是触犯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早婚早育现象在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村一直存在,这并不是件好事,而是我国一直致力于纠正、打击的不良现象。而短视频平台则把这种现象推送到大众面前,且连续不断反复推送,给观众尤其是青少年非常负面的影响,误认为这种不正常的或者是违规的行为反而是普遍的、光荣的事情,甚至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恋童癖”,危害不容小觑。

  短视频平台推早孕风潮乃利令智昏。在这个流量变现的时代,短视频平台大肆传播相关视频,为“未成年小妈妈”推波助澜,以此炫耀博取眼球,抢夺流量,实质上是利用未成年少女的不谙世事,无知无畏,将其作为情色牟利的工具,达到变现获取暴利的目的。“小妈妈网红”视频火爆,将法律法规与未成年人权益踩于脚下,值得深思。

  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义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早恋早孕成“网红”逾越法律道德底线,必须予以严厉遏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手,清理下架愈演愈烈的“未成年小妈妈”视频、查封相关帐号,整顿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使其付出违规代价,从而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法律尊严和未成年人权益。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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