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联”可以大有作为

2018年02月28日 07:56   来源:南方日报   王庆峰

  继支付业务的“网联”之后,开展征信业务的“信联”也将诞生。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获得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信用是商业社会的支柱,没有信用,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将寸步难行。长期以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央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二是网络小贷公司、中介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掌握的个人负债信息。就当前来说,央行统一征信是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但由于信息采集来源和用途较为单一,发展规模也有所限制,截至2016年3月,央行征信中心有征信记录的自然人只有3.9亿,占总人口数不到30%。相应地,市场上的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市场规模极大,由于借贷手段灵活,使用场景丰富,P2P、现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迅速,甚至出现以信用取代押金的新型信用方式。首张个人征信牌照下发,旨在将央行征信未能覆盖到的、银行贷款以外的个人金融信用信息归纳在一起,从而实现个人借贷记录共享,对征信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信联”有助于实现信息的共享共通,从而解决当前存在的某些关键问题。统计显示,全国目前共有200多家网络贷款公司,8000多家小额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它们拥有用户大量金融数据,但是相互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有些人借此玩起了投机,譬如多头借贷,“拆东墙补西墙”;有些没有风控能力的小额贷企业,甚至通过“裸贷”方式征信,用不正常手段“逼债”;还存在着一种“骗贷”现象,明明负债累累,却依旧能向银行贷款……可以想象,通过集成式的“信联”共享,任何有资质的借贷公司都能一键查看,可以有效防止上述出现的种种问题。同时,信息联动也把征信业送上了发展“快车道”,在市场应用方面,社交、购物、出行等都有望更为便利,而其一旦能和最高法与公安、金融等部门打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从而形成全社会层面的守信激励作用。

  然而一个难点是,“信联”各参与方愿意贡献数据,从而实现互通有无吗?早在2015年,央行就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等8家市场化公司做好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但牌照迟迟未发。其中障碍在于,数据是企业核心利益,没有人愿意无偿贡献,同时,每家公司掌握的数据详尽程度不同,群体侧重点不同,也使得利益分配成为焦点。可以说,各家能不能形成分散的“共同体”,就要看“信联”能不能发挥作用,央行能不能承担起统一监管的角色。有两个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是信息格式问题。据统计,金融市场上70%的风控数据是非结构化数据,这就需要央行提供统一模板,或在输出上统一接口、统一格式。其次是利益分配问题。既要考虑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也要充分考量企业的数据实用程度,既要满足“信联”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也要保护好提供方的隐私需要。总之,应以央行为主要指导者,辅以各企业间协商配合,最大程度地寻求利益分配的平衡点、公约数,从而真正让“信联”有所作为。

  “无数据,不金融。”当前,金融业蓬勃发展,大量交易数据成为核心内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打造就要依靠这些数据来实现。但是,金融创新领域极容易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还是要归结于“信联”如何定位,如何厘清关系,既能体现社会层面上的金融创新活力,同时也实现管理层面上的目标。无论如何,“信联”本身就是一种胜利,意味着“信用社会”的体系建设又迈出了坚实一步,期待它能顺利发展,实现好与央行征信的错位发展、功能互补。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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