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店铺售假无异于自毁电商形象

2018年02月09日 19:06   来源:光明网   史洪举

  近日,中消协发布2017“双11”网络购物调查体验结果。本次调查实际购买“海淘”商品93个样品,其中16个样品涉嫌仿冒,部分售假行为还出自电商自营店铺。

  如今,网购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还有很多人选择用“海淘”的方式,在网上选购国外商品,省时省力。作为电商企业,要为广大消费者搭建一个安心选购的购物平台,就需要切实尽到管理责任,将假冒伪劣产品拒之门外,不让店铺中的假货毁了自身形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的,将承担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责任。如果网络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联系方式,应先行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果其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有前述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海淘”商品涉嫌仿冒事件来说,电商平台对于入驻的商家应尽到必要的管理、审查职责,否则就可能为其售假行为付出代价。

  说回电商自营店铺这件事。人们选购商品时,通常会看商品页面是否标示自营符合,这个小小的标示,关乎着商品的销售主体及责任承担主体,已成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重要参考因素。因而,在商品规格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哪怕自营店铺的价格稍高一些,消费者也愿意花高价买个放心和省心,这就显示出了电商企业自营店铺的品牌附加值。在此背景下,自营店铺涉嫌销售仿冒“海淘”产品,无异于自打耳光,毁掉了自己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

  消费者网购或“海淘”商品的初衷,是希望通过便捷的购物渠道来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若因为买到假货而感到麻烦和闹心,便可能不会再对其产生信赖。因此,除相关监管部门继续强化执法检查力度,让电商企业承担应有责任外,作为电商企业,势必要主动作为,增强自身的商品管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货源真实。针对“海淘”来说,要为消费者提供真正的海外正品商品,而非专门针对中国消费者“定制”的,品质不可存在差异。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树立“自营就是品质保证”的形象和口碑,不至于透支消费者的信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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