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多些“人来人往” 少些“文来文往”

2018年01月24日 07:26   来源:广州日报   连海平

  工作需要发文,一些精神需要用文件传达,一些工作必须形成文字材料。但是,过犹不及,过分看重文件,不论大事小事、易事难事一定要有发文,非文件不能办事,养成“文来文往”的习惯就不那么好了。

  文件依赖之下,不但上下级部门之间“文来文往”是常态,就连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人员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什么事情要办也要起草一个文件,走走流程。办事注重流程,保障程序正义,并没有错,问题是,如果拘泥于、满足于“文来文往”,不发文不能办事,办事非发文不可,未免有形式主义之嫌。

  “文来文往”一方面浪费宝贵时间,每一次“公文旅行”都需要一段时间,往来一个回合就需要两倍时间,时间都浪费在公文来往的路上,使得本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另一方面,损害办事效率。文件往来用文字进行信息交流,与过去的书信来往并无两样,今天已不符合效率原则。面对面交流,相互之间有一个互动过程,问题的难点在哪里、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解决等,说的说清楚了,听的听明白了,求得共识之后,事情也就好办了。因此,哪怕在信息时代,我们仍需要“人来人往”。

  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提倡多些“人来人往”,少些“文来文往”。不同部门间的协作需要“人来人往”,在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工作上,假如用发文方式去协调——你发个文件给我,我回个文件给你,势必增加沟通难度、降低协调效率、影响办事效果,如果大家能够坐下来,面对面实时沟通,事情办起来也快多了。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之间更要“人来人往”,有什么事情可以坐下来面谈,领导班子之间、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之间,开诚布公地深谈一次,可能胜过发十次文。

  “人来人往”有温度,有速度,应该提倡。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