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涉互联网的案件很快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审理了。日前,广州市中院院长王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动设立互联网法庭、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其主要特点有二:一是在内容上,主要审理涉互联网的案件,将涉网案件从现有的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二是在形式上,借助互联网手段审理案件,比如通过远程视频等技术开庭审判,让原告、被告等不用在同一空间面对面。
互联网法院将改变什么?对消费者而言,将大大降低维权成本。一般而言,涉网案件具有虚拟化、跨地域等特征。也因此,消费者维权诉讼成本较高,有的甚至要千里迢迢赶赴异地维权,既耽误时间又处处花钱。而互联网法院将案件审理搬到网上,可以提供“网购”般便利的服务,从起诉、立案到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都可在线完成,大大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丰富消费者的维权手段,同时节省司法资源。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法院有利于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为创新助力。互联网经济是当前全球最为活跃的经济形式之一,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战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对互联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互联网法院将受理互联网侵权、互联网商标、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纠纷,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司法流程,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与效率,无疑将为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作为互联网企业的集聚区,广州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交易量在全国排名第一,涉网案件越来越多——设立互联网法庭、互联网法院是广州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以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而言,自2015年6月启动土地出让以来,阿里巴巴、腾讯、唯品会、欢聚时代、科大讯飞等各领域巨头齐聚,投资总规模已达630亿元,在琶洲设立全市首个互联网法庭,将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释放更大能量。
放眼未来,设立互联网法院也是大势所趋。当前广州正着力布局IAB、NEM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互联网经济正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内容。推动设立互联网法院,作为广州司法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的重要探索,对广州发展互联网经济,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大有裨益。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当前互联网法院仍处于探索期,在互联网技术应用、司法审判、配套服务等各方面仍要不断完善。在这方面,广州有基础、有优势。比如广州智慧法院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日前已成立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审判合议庭,专门处理电子商务纠纷案件,利用“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实现在线审理……期待广州继续先行先试,创新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持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促进广州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广州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