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式办证体验应当成为公共服务常态

2018年01月10日 07:47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像“刷脸”支付一样,现在领结婚证也能“刷脸”了!从2018年1月起,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正式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宣告结婚登记也可以“刷脸”了。据悉,系统最快0.3秒就可生成核验报告,遇微整形、双胞胎等情况可借助指纹识别进行辅助核验。针对涉外婚姻登记的情况,系统还支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的人证比对功能,满足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人士婚姻登记的人证核验需求。

  互联网时代,只要在网络延伸之处,人们就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强大的技术支撑下,“靠脸”行遍天下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现实。从刷脸考勤到刷脸支付再到刷脸取款,人脸识别技术不断成熟,刷脸时代已悄然来临。相比于实物证件式证明,人体最鲜明的特征是脸部、指纹等特殊身份标识,这些标示相比来说具有唯一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有了人脸作为“我是我”的证明,一个刷脸终端或者指纹识别器就足以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现在证明“我是我”,既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也不需要拿出一大堆的证明材料来进行佐证,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在街道、社区、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但现实中,办一个证件要来回奔波数千公里、耗上近一年的例子并不少见,其耗费的时间和空间成本早已成为民生之痛,还因此出现了多起“派出所怒怼银行、房产部门”的黑色幽默。传统的证件提供要求依然大行其道,如果生活在甲地,证件在乙地,为了开相关证明又得去丙地,来回往返就成了一种“过程式折腾”。2015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未婚时如何证明“未婚”——荒唐的证明》为题,报道胡女士为将户口从昆明迁至成都,花了8个月时间办理婚育证明,此案虽然极端却带有一定意义上的普遍性。

  开一个证明,往往需要开另一个证明,办证者往往陷入了“办证的怪圈”之中,明明可以在网络上查证一下,比如通过与公安联网查实身份证,结果依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低效的服务让普通办事者做了很多无用功。“刷脸”可领结婚证的做法,有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一是实现“无纸化”技术的运用,把前沿技术运用到了公共服务中,实现了服务水平的升级;二是做到了服务方式的前置化,为公共服务提供了较大的便利。系统的使用需要前期的投入,不但意识要先行一步,在行动上也要迅速跟进。

  其实,此举最值得称道之处不在于技术本身的便利,而是把便利的技术运用到公共管理和服务上,真正做到惠民便民。不过,技术只是用来提升服务水平的工具,核心要素还是要正视“办证难”所映衬的“办事难”,不断优化公共服务的作风与效率,立足于群众的小事是“天大的事”的价值取向,技术化工具方可成为助力优化公共服务之善器。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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