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全面进入强监管周期

2017年12月12日 11: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引子: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严监管的趋势不减。12月1日,监管整治再升级,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联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共同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现金贷机构持牌经营、利率不得高于36%、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存量业务中,无消费场景的现金贷暂停发放,限期整改;禁止现金贷通过P2P网贷融入资金,银行不得为无牌机构提供助贷资金。互金行业全面进入强监管周期。深圳特区报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王 玥

  嘉 宾:刘业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肖 俊(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

  在借贷行为上,部分消费者的确存在“过度借贷”的不理性行为,这就为“父爱主义”政策和立法留下了空间

  主持人:现金贷作为近两年来在国内快速兴起的贷款产品,其兴起的背景是什么?在现金贷发展的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

  朱海就:现金贷兴起的背景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更好地解决了金融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用户获得资金的交易成本。现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所受的地域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而且不需要建立营业网点,降低经营成本,所以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企业有很多优势。目前遇到的问题是行业还不是很规范,企业在经营中出现了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如野蛮催收、侵犯客户隐私、诱导借款人过度借贷等。

  刘业进:包括现金贷在内的各种借助于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普惠金融产品,其兴起的背景都是现代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部门的改造。然而,“现金贷”这种新的普惠金融产品发展过程出现了虚假宣传、过度借贷、暴力催收、超高费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可能造成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在金融市场中,尤其在借贷行为上,部分消费者的确存在“过度借贷”的不理性行为。这就为“父爱主义”政策和立法留下了空间。

  肖俊:现金贷泛滥与十二五以来的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有关,其中重点是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孵化与技术转化,鼓励大学生创业来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图。为配合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及大学生创业,亦陆续出台了金融扶持政策,降低贷款门槛、加速资金流动,于是现金贷这类便捷却缺乏有效监管的贷款形式也应运而生。现金贷虽然是为了配合国家政策而出台,但金融部门未能就现金贷在实际运行过程产生的新问题给予及时规范和纠正,导致现金贷高利贷化和暴力催收现象越来越严重,确实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

  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事物,相关行政部门不要急于消灭它或者遏制它,而是要着眼于规范

  主持人:您如何评价此次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联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肖俊:此次,人民银行、银监会两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现金贷总的来说还算及时。不过,《通知》中关于第三方的监管还是不够清晰和严厉。许多贷款机构将贷款业务和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却对第三方是否具备运营资质、贷款合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暴力及侵犯隐私行为未能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干脆利润至上要约缺失,以致现金贷乱象成灾。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的准入及惩处措施。

  朱海就:《通知》强化了准入限制,明确“现金贷”须持牌经营。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准入限制人为地制造了寻租机会、提高了机构的交易费用,为监管者获取私利提供了机会。不能因为一些个案,就给市场戴上紧箍咒。最高贷款利率不超过36%的规定也有不妥之处,贷款利率是市场价格,其高低应该由市场决定。监管者要反对的是诈骗,野蛮催收或暴力催收的问题,那是欺诈和暴力行为不对。

  刘业进:毫无疑问,出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目的而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规则是必要的,但也有用药过猛的规定。例如,36%的利息水平限制和还款超过24%以上利率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小额信贷公司不能跨地域设置”、“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我建议实行登记备案制,把监管重心放到市场参与者行为过程监管和事后的司法惩戒上。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事物,相关行政部门不要急于消灭它或者遏制它,而是要着眼于规范。借贷市场尤其是小额借贷市场,有需求、有供给,就必然有利用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撮合的企业组织产生,一禁了之不是好办法。

  《通知》的出台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建立了规范,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打造了安全笼子

  主持人:《通知》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消费贷款如何更好地服务百姓?

  刘业进:《通知》的出台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建立了规范,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打造了安全笼子,其中有关信息披露、确保企业和消费者信息对称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但也有些规定更需要发挥“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应更加有利于传统银行开拓小额信贷市场,有利于金融领域资源配置的改进和优化,这有待进一步放宽管制。

  肖俊:从《通知》的内容看,重点是加强有资质金融机构的监管,禁止无资质机构介入贷款业务。新规对金融机构现金贷泛滥的现象有所约束,实际是收紧了放贷权限。当然对于市场来说影响也肯定会有,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急需资金流转的个体是会有直接影响。这种影响其实对市场是有好处的,使放贷和贷款双方的资金行为都能遵循规则与理性。

  另外,现在有不少人依靠“以贷养贷”来维持自己的非理性消费。特别是在校大学生、收入不高的年轻人,他们普遍没有还款能力却能够从不同的平台获得数额不等的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就要么赖账,要么承受隐私被公开的代价。因此,规范现金贷有助于规范青年人非理性消费行为。

  朱海就: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关键在于这一领域的企业家是否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政府的职能是履行规则,保证良好的秩序,而不是实现具体的目标,如控制风险,不能用“目标”去代替“法”。市场出现问题,只要不违法,那还是尽量依靠市场自身去解决。

(责任编辑:臧梦雅)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