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世界无所不包,“奇葩”险种层出不穷: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扶老人被讹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肠胃险、痘痘险……险种之多之奇,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大多数互联网保险费用并不高,便宜的仅需1元,“毛毛雨”随手投;多的百十元,花得也不心疼。此外,很多险种提供定制化“套餐”,微信、支付宝就可以转账。于是,“我的保险我做主”,个性化、去中介化,使其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热捧。有数据显示,互联网保险70%以上使用者为“80后”到“90后”的年轻人。(11月12日《人民日报》)
折射监管缺位
互联网是个多彩的世界,让人真正感受到了“诗和远方”,更给人穷不尽的方便。一些人把互联网作为赚钱的工具想方设法忽悠公众,让其心甘情愿地为他送钱。互联网保险就是其一。如今,互联网险种层出不穷: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扶老人被讹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肠胃险、痘痘险……险种之多之奇,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不得不说的是这些险种并不贵,便宜的只有1元,多的也是百十元,可以说这完全是抓住了年轻人尤其是80后90后好玩花小钱不在乎的心态专门开发的险种,这并非笔者臆测,而是有数据支撑的,有数据显示,互联网保险70%以上使用者为“80后”到“90后”的年轻人。别说在网络空间就是在现实中又有谁为了几十几百元去较真儿呢?不得不说的是投入几元几十元有的只是图一时之乐,又有谁有够长久记住?可以说不少互联网保险投机圈钱就是其终极目的,是披着保险外衣的圈钱。
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去年4月中国保监会、公安部等15部委下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专项整治,从目前来看,互联网保险整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保险虽然涉及每个人的资金不多,但是汇集起来就是巨款。为此,有关部委应尽快出台《互联网保险管理办法》,将互联网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决不能让互联网保险成为监管的盲区,让其披着保险的外衣乱来。否则,会制约和迟滞互联网的发展,也会严重影响保险的发展。(李方向)
不利于保险业成长
保险触网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主流趋势,说明传统保险公司也已认识到互联网战略的重要性,然而,专家指出,由于互联网保险起步较晚,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网络场景定制、保费小额度、科技应用这些“便宜条件”,对消费者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涌现了退运险、手机碎屏险等基于保险原理、定价较为科学的险种,满足了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另一方面,某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保险创新”,借势网络忽悠、欺骗消费者。虽然每单额度很低,谈不上“高风险”,但犹如金融市场的“牛皮癣”,让人难受。对消费者来说,某些互联网保险,其实并不保险!
无论是什么行业,发展的前景总是美好的,道路也总是崎岖的,互联网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作为新时代迎合“互联网+”大浪潮的新兴产业,为互联网保险套上制度的缰索,显得十分紧迫。2017年11月1日,保监会制定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依照监管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此外,保监会已起草《保险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正于行业内部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互联网保险平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将被终止与险企合作,列入行业禁止合作清单。
这也说明,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加速发展,监管者对其关注度正与日俱增,就此间种种“不和谐”违规现象的“出击”频次及打击力度正越来越高、越来越强。这于此新生事物本身及广大消费者而言,可谓一大幸事。当然,虽然监管还“在路上”,但对互联网保险行业来讲,更要在合规前提下探索创新。只有摒弃猫腻行为,找准市场定位,才能在这场颠覆行业格局的互联网浪潮中稳步跟上,真正成长。(袁浩)
套上法治缰绳
互联网“奇葩”险种突破了传统保险因险种过于单一而不利于多元理财的禁锢,有着消费门槛低和服务个性化等优势,满足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然而,互联网“奇葩”险种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伴随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正如业内人士指出的,许多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其实没有什么概念,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因涉及的群体较多且比较分散,就可能产生比传统保险更大、更难以处理的局面,进而危及整个互联网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对互联网保险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这也直接让许多没有资质的平台得以顺利进入这个生态圈。从一些案例来看,商家故意对关键信息含糊其辞,导致推出的各种“奇葩”险种产品名不副实,早已成潜规则。同时,夸大理财收益、弱化保险产品性质,缺少风险提示,故意在免责免赔付条款中设置歧义性解释,也是不少商家误导消费者的惯用伎俩。由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涉及到金融、工商、信息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在国家层面监管规则和制度“笼子”尚未打造完备、信息和数据不能完全共享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对那些“奇葩”险种所提供的服务予以有效监管。也正因如此,不少互联网“奇葩”险种才蜕变为诈骗、非法集资和博彩的工具,其危害更是不容小觑。
毋庸置疑,互联网“奇葩”险种背后的服务乱象,折射了一种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状态,与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相去甚远。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利益在合理又公正的法治框架内公开博弈。当务之急,应就其行业门槛的准入、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企业信用的惩戒、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责任承担等,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如此,才能确保互联网“奇葩”保险服务的规范运行。(张智全)
走出创新误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也风生水起,不过,除了少数互联网保险产品热销,获得市场认可之外,大部分险种都销售遇冷,还有部分险种因太过“奇葩”,没有保险价值,只是商家借机炒作噱头,则就明显偏离了保险轨道。诸如鹿晗恋爱险、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等“奇葩”险种,都并非真正的保险,乃是事件营销,如果没有网友购买“奇葩”险种,对于商家来讲也无所谓,反正本来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宣传效果出去就足够了。如果有网友购买的话,那更好不过了。
在保险触网后,商家瞄准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优势以及网友喜新厌旧的心理,就采取花样翻新的做法,不断蹭热点推出五花八门的“奇葩”险种,以保持关注热度。当然了,并非所有的“奇葩”险种都毫无价值,有些看似“奇葩”的险种,实则就是意外险的变种,只是换个更具吸引力的“马甲”罢了,比如老人意外险、食强险、摔倒险等,都是经过精算出险概率,制定相应的缴费赔付标准。不过,这样的还是太少了,绝大部分“奇葩”险种乃是纯粹的商业化炒作,缺乏精算定价依据,打上所谓的创新旗号,实则陷入为炒作而炒作,虽然短时间能够吸引网友眼球,却因脱离实际、缺乏保险价值而失去市场,最终亦会惹人生厌。
不管是传统保险,还是互联网保险,只是商业模式的差异,并未改变保险的本质。如果商家一味热衷开发“奇葩”险种,而忽视保险的保障本义,就会因偏离轨道,堕入创新误区,失去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并将因过度炒作,而遭到监管部门的清理整顿。(江德斌)
三言两语
真正意义的互联网保险,是通过科技创新以及跨界思维,连接线上线下、行业上下游、其他相关行业运营模式和价值链,最终构建更有安全感的保险生态体系。
——黄士国
保险作为一种提供风险补偿的机制,有它自身的演进规律,一旦偏离,保险就成了打脸。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商家并不怕打脸,只要打脸能赚钱。
——郝哲
科技是手段、保险保障是本质、实体是核心。这就需要剔除保险中的娱乐因素,让保险真正回归到保障上来。
——丁慎毅
监管层面有必要加强和改进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制定有利于互联网保险等保险科技创新的法律规范,使得互联网保险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同时理性化发展,在一定的发展空间内创新。
——边锋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