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近日出版发行,要学好用好这部重要著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其中,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历史担当、非凡的理论勇气、高超的政治智慧、深厚的人民情怀和宽阔的国际视野,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实践遵循和前进动力。
一是必须立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是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更新了关于自然资源的传统认识,打破了发展与保护对立的思维束缚。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的过程、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过程。必须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是必须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基本民生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增长。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必须把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实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五是必须遵循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必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发挥制度和法治的引导、规制等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六是必须胸怀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共赢全球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生态危机、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挑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建设生态文明既是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效实践,也是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和中国贡献。
二、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历史性变革
在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一是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越来越多的地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下决心解决产业、能源、交通等问题,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之路。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依法排污治污、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正在形成。绿色消费、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是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坚决向污染宣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GDP能耗不断降低,资源能源效率不断提升。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成为世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
三是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继出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40多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具体改革方案,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充分发挥福建、江西、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综合平台作用,开展重大制度创新试验。开展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四是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等多部重要法律完成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程序。特别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从2015年实施以来,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力度空前。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份数和罚款数额大幅增长,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款、移送拘留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五是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下降30%以上。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点的30%左右下降到了7.2%。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体比例增加到67.8%,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6%,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森林覆盖率由本世纪初的16.6%提高到22%左右。
在解决国内环境问题的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批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三、勇担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使命
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一是勇于担当推进建设美丽中国的排头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做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表率,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努力实现美丽中国目标。
二是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并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是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四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五是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统筹抓好中央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谋划推动好新的改革举措。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坚决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六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深度参与环境国际公约谈判,承担并履行好同发展中大国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加强与世界各国、区域和国际组织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引进先进理念、人才、技术装备、管理经验和资金。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走出去,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作者: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李干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