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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刷单、炒信多管齐下才是王道

2017年11月06日 15:07   来源:华西都市报   朱昌俊

  11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根据新法,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澎湃新闻)

  刷单、炒信等信誉虚构行为,在当前已经形成了职业化和产业化之势,这决定了单纯靠追究电商经营者的信誉造假责任,还远远不够。因此,此次修订后的法律明确,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这就意味着对经营者和刷单者形成了“双责”,显示了法律更全面的惩治意图。

  但严法还在于落实。毕竟,当前电商的炒信方式花样百出,如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有部分人利用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这种隐秘的炒信方式,到底如何取证,决定了行政执法能否落到实处。因而要保障执法效率,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门还应与电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善于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提高对炒信行为的辨识能力;另一方面,也得激活消费者的监督举报热情。

  需要注意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违法者的惩处仅限于行政处罚层面。无论是从处罚力度,还是从治理层次来讲,打击刷单炒信行为,都不能完全依赖于此,结合“电商失信黑名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建立系统性的惩治和监管体系,恐才是治本之策。如,今年6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公开宣判。但要让“刷单入刑”形成常态化的司法实践,还有待相关法规的完善。

  信用体系是电商经济的“灵魂”和生命线,塑造规范的信用生成环境,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但也正因为信用之于电商的重要性,相关利益主体在这方面的造假动力不容低估。因此,在打击和补漏上,很难毕其功于一役,要全方位提升“刷单”成本,多管齐下、系统发力才是王道,如电商平台与监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都不容缺席。在这个意义上,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对炒信、刷单行为祭出重罚规则,实际上仍只是对电商信誉体系治理拼图的一次完善,而并非相关制度建设的终点。

  还需要提醒的一点是,虽然此次法律草案的通过适逢双11之前,但其最终开始生效实施还得到2018年1月1日。换言之,为避免在新旧法规过渡期刷单、炒信现象抬头,工商部门与电商平台还应特别注重加大相应的干预和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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