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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成就卓著

2017年10月23日 13:26   来源:人民日报   郑秉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成就卓著,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多项社保新政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动力。社会保障有力地保障人民生活、增加群众福祉、维护社会公正,为稳增长、促改革、保民生作出巨大贡献。

  “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过去5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果丰硕,数十项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事业“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建起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设计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得以合并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不断完善,职业年金制度正在建立,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试点,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速形成;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和关系转移接续加速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正在15个城市进行试点,经验总结与制度设计并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体制基本确立;等等。

  社保新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职工失业风险加大的形势下,社会保障政策多次作出重大调整,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2015年,国务院先后决定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2016年4月,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据不完全统计,社会保险费减收超过1230亿元,占降低企业税负总额的10%左右。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援企稳岗补贴,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和社会稳定,有力支持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据不完全统计,仅2015年和2016年就有54万户企业领取稳岗补贴364亿元,惠及职工达6561万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社保新政策,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社保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提高,有力保障民生。过去5年,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到8.88亿人、1.81亿人、2.19亿人、1.85亿人,比2012年底分别增加了9980万人、2864万人、2879万人、30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基本覆盖全民。我国扩大社保覆盖面的成就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肯定,2016年11月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我国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增加到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长8.8%,2017年国家按平均5.5%的水平继续上调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失业保险金年均增长11.3%;生育保险金年均增长8.1%。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从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0亿人,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提高,有力地保障人民生活、增加群众福祉、维护社会公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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