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17年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试点第四次现场会上了解到,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助餐点501个,覆盖全市159个街(镇)、1614个社区(村)。与3个月前相比,助餐点数量激增156个,增长45.2%。全市助餐配餐街道(镇)覆盖率达到93.5%,越秀等9个区实现助餐点街镇全覆盖,并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助餐服务模式。(10月17日新华网)
勿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市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如此语境下,北京建立“长者饭堂”,助餐点超500个,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午餐,并实现街镇全覆盖,可以说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融合,将会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新模式,即“共享养老”。
成本低、甚至零成本,是“共享养老”的首要优点。对老年人来说,要是进养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费用,对自己和子女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共享养老”,除了可以在“长者饭堂”助餐点享用免费午餐,还可以日常与邻居们热闹相聚,实现“零成本”互动。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共享养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处。特别是,参与“共享养老”,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应、心理上的互相关爱,还在精神上得到文化指引,晚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然而,对于“共享养老”老机构的具体管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饮食安全责任的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到底应该适用哪一套办法,目前仍不明确,这为“共享养老”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可见,从长远来看,虽然“共享养老”是一种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社区的“共享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因此,必须将“长者饭堂”助餐点式“共享养老”,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首先,政府应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共享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医养结合,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年人结为国策亲戚,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共享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共享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