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支付宝账户资金被盗,打电话报警后,反而被学校以违反校规校纪为由,给了一个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这样一份疑似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处分文件在网上热传。10月15日,浙江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该文件是某管理人员在没有向学院领导请示情况下,擅自作出的。事情发生后,学校责令继续教育学院彻查此事,要求迅速撤消这份“处分”文件,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
通常情况下,单位公章会由专人进行保管,公章的使用则要按照规定、依照程序进行。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公文,无论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也都要经过多个程序的审批,而公文的编号也要按照相关规定由专人统一进行。所以,一份有统一编号、盖着单位公章的文件,很难想象它会是在没有向相关领导请示的情况下,由某个管理人员擅自发出的。
很难想象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发生。那么,在何种情况下,文件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呢?一种情况是文件本身是份假文件,即公章、编号等都是假的,甚至存在私刻公章、伪造编号等行为;另一种情况是文件在形式上是真的,公章、编号等都是真的,只是相关人员在文件出台的过程中做了手脚,比如骗取了领导审批签字、与相关人员串通等。
当事学校并未否认文件本身的真实性,而只是强调这是个别管理人员的擅自行动,实际上,这也就等于承认了文件的真实性,承认了公章、编号都是真的。那么问题也就来了:如果学校对事件经过的描述是真实的,为什么一个原本非常严肃的问题没有被严肃对待?为什么一个原本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没有被严格遵守?
就这一事件的性质而言,只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这份堪称奇葩的处分文件其实就是经过正常程序发出的,并非个别管理人员的擅自行动,另一种可能则是,当事院校的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无论是哪一个原因,当事院校恐怕都需要好好反思甚至整顿一下了。
如果我们继续对这份奇葩文件进行探究就会发现,在其出台背后隐藏着一种奇怪的“忌讳”心理——任何消息,无论是与单位有关的,还是与单位无关的,只是要能跟单位扯上关系的,尤其是那些偏负面的消息,就一律不能说、不能谈,更不能让“外人”知晓。这样的“忌讳”心理不仅在高等院校存在,很多单位都存在。
报警的这位学生,本身是个成年人,被盗的又是自己账户里的钱,被盗也是出于自身的原因,跟学校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可是,就是由于他的学生身份,导致他报警成了“私自拨打110报警电话”,而且这一“私自”的行为被认为“严重损害”了学校声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然了,并不排除有人会听到“某某学院学生被骗”,就会质疑“某某学院”教育水平有问题,但那同样属于逻辑认知存在问题之列。学校自己上赶着往“枪口”上撞,给这种奇葩逻辑增加口实,很容易助长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而且,把成年学生不当成年人看,不仅有悖于教育者的责任和伦理,也有讳疾忌医之嫌,必须受到批评。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