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河南南阳,某中学举行手机销毁大会,几十部从学生没收来的手机被扔进水桶,用锤子猛砸砸烂。学校工作人员说,带手机到学校不交给老师,一旦被发现就要销毁:“家长都很配合,一切都是为学生好。(见10月9日的中国网)
开销毁大会锤砸手机,其初衷虽是为了学生们好,但也要依法办事。《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手机是学生的私有财产,老师要学生砸手机,明显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涉嫌违法。
开销毁大会锤砸手机,这种侵权行为表现在教育权越位上。按照《物权法》规定,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老师不能擅自将学生的财产进行处置;是否锤砸手机,只有手机的拥有者学生们才享有自由处置的权力。
事实上,相对于学校和老师而言,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在身份、地位和权力都不对等的情况下,在没有征求学生及其家长们同意的情况下,学校擅自以教育管理的名义锤砸学生的手机,就是以强者身份欺负弱者,实则是一种教育暴力。须知,在现有教育理念下,学校的宗旨是教书育人,教育学生首先要爱学生,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永远胜于强制;否则,不兼顾受教育者的感受,不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不保护受教育者的财产权,强制锤砸学生的手机,是一种教育越权的霸权行为,与暴力行为无异。须知,野蛮霸道的教育管理行为不仅直接会伤害学生,还会给学生留下某种不良的暗示。何况,不尊重学生权利的教育管理,往往是事与愿违。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学生玩手机会荒废学业,但这种现象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学生还是能够处理玩手机与学习的良好关系的,并非带有手机的学生都是不专心学习的学生,老师应该区别对待,因人制宜地进行管教,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否则,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学生对老师和学校的不满,达不到管好学生手机来促进学生专心学习的目的,只会事与愿违。相反,应该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满足学生使用手机的需求,从而找到一个平衡点,实现双赢。毕竟,老师是教书育人的,教育学生首先要爱学生,尊重学生;否则,采取简单、粗暴手段教育学生,让学生“伤不起”。
其实,学校和老师依照校规管理学生,是正常的工作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必须合法,且应该人性化。鉴于此,对于学生违规使用手机,老师应该进行提醒、劝告、教育,或者通过家长来共同教育,即使没收学生手机也不能随意锤砸学生的手机。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