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规范的“电驴”岂能言共享

2017年08月09日 09:23   来源:长江日报   苑广阔

  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8月8日《中国青年报》)

  共享单车的发展如火如荼,形势一片大好,但是看起来骑行速度更快、出行效率更高的共享电动单车,却有点出师不利。

  其实从性质和运营模式上来说,共享电动单车和共享单车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互联网+”模式下的一种新的经济业态。但共享电动单车的发展显然没有共享单车那么顺利。这倒不是政府和公众厚此薄彼,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安全性和合法性。

  共享单车虽然依靠人力驱动,但车体重量轻,骑行速度慢,即便真的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往往比较轻。但是电动单车却不同,车身重、速度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车辆驾驶人或他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更加严重的问题是,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共享电动单车,绝大多数都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无法上牌,所以也就没法取得正式合法的电动单车牌照。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使用共享单车的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现象,将为寻找肇事者,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一些租用共享电动单车者仗着车辆没有号牌,难以查找,在骑行过程中更加肆无忌惮,既不遵守交通法规,也不遵守交通文明,势必大大提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这显然也是交管部门和普通民众最为担忧的问题。

  因此,我们拒绝的不是共享电动车,而是不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取得合法牌照和身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共享电动车。也就是说,共享电动车的未来之路并没有被完全堵死,当企业提供的共享电动单车符合了国家技术标准,满足了地方的上路标准,解决了超速、停车等等难题,它还是可以重新回归公众的视线,回归我们的生活的。(四川 职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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