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牢牢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不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总揽全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提供了重大指引。
我们党诞生近百年,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面临不同的主要问题和主要任务。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从千方百计“做大蛋糕”到公平合理“分好蛋糕”,从致力“先富”到推进“共富”,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效率与公平并重”……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变,我们党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也在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已经成为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必须承担起的历史使命。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全体人民实现平等发展、完整发展、和谐发展。历史一再证明,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发展实践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十三五”规划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重大原则,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将推动改革发展的根本力量激发出来。
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与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相辅相成。我们绝不能将衡量发展的标尺简单放在单纯的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上,唯有社会各部门全面、协调、持续地进步,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社会保障、健康医疗、生态环境、文化风俗等领域改革发展突飞猛进、硕果累累,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正是对时代要求的有力回应。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既要“补短板”,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还要“促改革”,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再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更要“惠民生”,织就织密民生保障网,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以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推进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号”巨轮必将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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