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则和制度保障“救护车优先”

2017年07月12日 07:10   来源:北京晚报   张丽

  这两天,很多人都被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传播的一段视频感动了,理所当然地,也引发了传统媒体的关注。据新华社报道,7月7日17时左右,深圳市上演感人一幕。当时,一位深圳市民在东莞发病被送往深圳救治。当救护车行驶至特别拥堵的南海大道玉泉路至深南立交附近路段时,上千辆车在听到警笛后主动避让,为救护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救护车仅3分钟就穿过20分钟最堵路段,顺利就医。

  在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周五晚高峰,穿越拥堵路段都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哪怕是救护车这样的特种车辆。就在今年2月,济南就曾经发生了一件救护车被故意阻挡的事件。据齐鲁晚报当时的报道,2月28日15点半左右,济南北园高架桥上,一辆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结果有一辆私家车并没有紧急避让。据救护车司机讲,私家车不但没有让路,甚至故意阻挡救护车。当天,救护车病人经抢救无效于17点死亡。

  对救护车的让与不让,经常交替出现在各地的新闻中。人们会为了深圳这样感人的一幕而激动,也会为济南这起事件中司机的劣行而愤怒。每个司机学交规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要避让救护车,但为什么落实起来“时灵时不灵”呢?要说没规矩,那肯定不对。因为无论“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明确规定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任务时,在道路上有优先通行权,社会车辆应当避让。对于不避让的社会车辆,按照交通法,应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200元,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处以5日至10日的拘留。当然我们还是要相信人性的基本面,相信社会基本道德水准和整个社会对于善良的引导。

  所以,要让今后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的特种车辆能够畅通无阻,还得从交通安全教育做起,从对司机的教化感召入手。比如,在驾校,就要明确告诉学员如果想避让该怎么避,该如何观察判断路况,避让时车往哪个方向开,这样做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从管理者层面,恐怕除了加大处罚力度,还得做好引导。比如,有些社会车辆因为避让不得不违章,是不是可以提供便捷渠道方便大家申诉,免于被扣分或者扣分了往来奔波往回找分;又或者有很多时候不是司机们不想避让,实在是道路设计得避无可避,那么是不是管理者更应该有些超前思路,再设计规划上就体现出这方面的倡导来……

  上下同心,其利断金。深圳的这次千辆车主动让行,绝对不是神州大地上的孤例,它更应该是一种大规模社会善意的缩影,成为交通文明更上一层楼的契机。希望今后能看到更多的司机自觉在斑马线前等待行人通过,不占用紧急停车带,不乱按喇叭乱开远光……“随大流”始终是社会心态,人人都能讲文明、守规矩,那这样的“大流”真是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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