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礼让行人”补齐一块交通安全短板

2017年07月03日 11:28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北京驾驶员考试增加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容,在理论以及实际路考中,都将有所体现,其中,科目三交通礼仪培训中,地方题库中将增加50道涉及避让行人礼仪的内容,对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评判为不合格。(7月2日《新京报》)

  北京驾考从理论到路考都体现“礼让行人”的交通礼仪,拓宽了驾考的覆盖面,丰富了驾考的内容,重要的是从源头帮助司机树立敬畏生命的意识,形成礼让行人的驾车习惯,是驾考的进步,值得点赞。

  事实上交通安全法第44条和第47条都规定了机动车要礼让行人,但是,实际交通情况很不乐观。6月30日夜晚,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三里屯体验,4次过斑马经,仅1辆车礼让。统计发现,2016年仅北京市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未停车让行的事故达到37起,伤21人,死亡18人。推及全国,每年死伤在斑马线上的行人不是小数目。

  车辆礼让行人严重不够,不断制造交通事故,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来法律法规本身带有倡导性质,缺少有效有力的强制力量。比如在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缺少惩罚性条款,即车辆不礼让行没有惩罚,于是不少司机觉得交通法对礼让行人的要求并不严,即使车辆不礼让行人也没有什么风险,于是礼让行人成了一道可让可不让的弹性规则,司机当然选择“自我通行优先”的方案。

  二来车辆不让礼让行人的规定没有严格执行到位。在交通安全法中,对车辆“礼让行人”的要求只是“一般性”规定,也没有罚则,交警执行起来比较难。比如车辆没有礼让行人,而是行人礼让车辆,甚至行人被堵在车流中等比较常见,交警除了提醒以外,没有其他的手段,车辆愿听则听,或者“接受教育、不改变习惯”,执法效果几乎为零,缓解不了车辆“抢行斑马线”的矛盾。

  三来囿限于肇事才惩罚的执法惯例,无法帮助司机树立“敬畏生命、礼让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由于前述两个因素,无法对车辆不礼行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实质性惩罚,导致“礼让行人”的交通法规落空,于是有的司机抱着侥幸心理,有的则从众,结果,车辆礼让行人成了“少数行为”,行人过斑马线的危险系数大幅度提高,导致行人死伤在斑马线的现象多发高发。

  揆诸现实,从源头补齐“礼让行人”的交通安全短板,思路和方法是对的,但是,仅仅局限于驾考,而不从完善交通法律法规着手,不堵住法律漏洞,比如车辆不礼让行人无罚款和扣分规则,交警执法难,只是补齐其中一块短板,不足倒逼车辆礼让行人成为集体责任、集体意识和集体行为,短期里,行人死伤在斑马线上的痛心事恐难减少。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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