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行人和非机动车留路

2016年11月04日 09:38   来源:长江日报   □禾刀

  布衣参事胡全志建议,我市从2017年起,所有纳入计划的新、改、扩建道路,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最新版《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缘石坡道施工。对全市尚未改造的人行道坡道进行全面普查,列出改造清单,按主、次、支路制定三年改造计划,逐步实施坡道改造,保证主、次干道人行道无障碍。

  完善人行道硬件,让行人更加方便畅通,这是胡全志参事建议的主要内涵所在。从行人角度看,这一建议无疑大有裨益,本人也深表赞同,但从整个交通现实看,充分发挥人行道功能理应还有更多路要走。

  在我市道路建设中,人行道建设目前主要有两大特点:一类是新建道路。这类道路规划相对比较科学,人行道空间能够得到较为充足的保障。另一类则是对既有道路改造,相当一部分还是对老旧城区的改造,比如中山大道。因受制于老旧城区空间的逼仄实际,道路改造过程中即便再如何努力挖潜科学设计,人行道空间依然难以摆脱捉襟见肘的现实,结果往往是,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要么合二为一,要么成为一对“羊肠”的孪生兄弟,实际功能发挥自然不可能寄予太高期望。

  有一个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在对既有道路改造中,为解决突出的交通矛盾,规划设计单位常常倾向于努力挖潜,即尽可能拓展机动车道。当道路空间成为一个定量,机动车道成为一个变量时,意味着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必须成为另一个被动的变量。最终结果只能是,机动车道越来越多,为此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不得不作出必要的牺牲。

  事实上,尽可能保证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其实对机动车交通也是一种有益的疏解。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是,一个行人或一辆非机动车只要涌向机动车道,影响的至少是一个车道,至于引发的安全连锁问题更不用赘言。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地段机动车道增多后,交通依然不畅的原因之一。

  借胡全志参事的建议,笔者在此基础上再丰富一下,那就是切实把人行道建设摆上与机动车道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一方面人行道硬件建设理应真正“硬”起来。在规划设计方面给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尽可能打足余量,确保最基本的“刚性”需求。相较于机动车道的高标准高成本,人行道的那点投资其实不过九牛一毛。另一方面则是有必要加大执法力度,即对那些随意侵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经营现象严加执法,还行人和非机动车道以路权。尤其是对那些随意侵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严加管束。

  武汉每天不一样,城市越来越美,越来越多的市民越来越希望慢慢品味武汉日新月异的美丽滋味。一座城市的品位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而在汽车时代,悠闲地欣赏街景,这何尝不是一座城市生活品位的重要指标呢?

  (作者为武汉资深评论人)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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