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考试时溺水身亡 需尽快还原真相

2017年06月21日 07:54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6月16日,中国药科大学学生丁梦佳在学校进行游泳考试时溺水身亡,6月19日,该消息被爆出后,引起网友多方关注。网上更有传言称,当丁梦佳溺水后,在场老师无一救援,因此才造成她最终丧命。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中国药科大学,也对该校宣传部陈部长进行了专访,陈部长表示,网络上关于“不救援”的说法是谣言,“我们第一时间就进行了抢救”。

  郭文斌(浙江 教师):让学生学会游泳,这是好事,清华还要求没有学会游泳不给予毕业,可谁能想到,在游泳课考试时竟然出现溺亡,这实在是太蹊跷了。考试时的浅水区水深1米2,考试区水深1米3,学生溺水是在考试区域。1米3的水深,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溺水身亡。当然,事情真相出来之前,我们无法下结论,但游泳课考试溺亡事故本不该发生。

  主持人:据了解,游泳考试时,有多位老师和救生员在场,然而,悲剧还是发生了。

  陈广江(山东 媒体人):校方称当时救援了,且不惜代价,但这种救援是否“及时”则另当别论。从常识讲,浅浅的游泳池不足以要了大学生的命。当时一定有原本可以避免的“意外”出现,只要校方管理没有漏洞、救援及时得当,悲剧就不会轻易发生。等“意外”发生后再不惜代价救援,也许太迟了。救援重在及时,而非事后花费多少。

  主持人:目前关于此事网上有很多猜测和传言,这种情况下,调查机关显然应该及时介入,还原真相。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事实上,溺水时因个案而异可能造成影响判断的许多假象,导致施救与发生后果之间存在里头,错过最佳的救生时机。换言之,这与医生急救是一个道理,急救行为不必然保证急救的效果。无论基于常理,还是报道所证实的一些信息来看,女大学生溺亡应是一起意外,最急需回应的是溺亡的原因以及施救措施是否得当,毫无疑问,这必须是建立在第三方公正调查的基础上,无法单凭学校或家属的一方面之辞来判断。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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