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枪手”不许大学生请假是庸人自扰之

2017年06月07日 10:01   来源:东方网   吕也玫

  报载,2017年高考将至,严防大学生离校充当“抢手”成为网络热门话题。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为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要求高考期间高校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对此网友吐槽,你们也太看得起大学生了!(见6月6日的《重庆晨报》)

  以往,大学生成为高考作弊的主力军,一方面源于大学生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被金钱所诱惑;另一方面是法律空缺,《刑法》中没有对高考作弊的惩处条款,更没有一部《考试法》对考试作弊说“不”,考试作弊被抓后付出的成本不大,怂恿了一些人铤而走险。另外,高考监管措施不力,给一些大学生提供了充当“枪手”的机会。

  而今,一方面高考监管措施严上加严,高考进口层层把关,拿身份证就能“替考”,不敢想像。如果有,那不只是大学生的问题,多半是高考监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试想,监考关口能识别真假身份证,谁还敢拿假身份证“替考”?另一方面时下的考场都实行了屏蔽,进考场又有最严厉的安检,金属铁片都无法飞入,考生怎么能够通过电子手段作弊?特别是,所有考场都安装了同步录像,各监考点随时都可以调出录像,高考监考措施已经非常透明、公开化了,还怕考生作弊不成?考生不能作弊,还怕大学生充当“枪手”?何况,《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么严厉的惩罚,哪个大学生会铤而走险?

  有句成语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高考前“庸人自扰之”者很多。曾闻四川省高考不许考生穿校服参加高考,接着又闻吉林不许考生戴胸罩参加高考,而今,再闻高考期间不许大学生请假,这让笔者不得不质问:为什么社会、法制越文明越进步,科技防作弊越手段越先进越普及,而高考期间的人性化管理却越来越退步?高中生参加高考是高中生的事,与大学生何干?何况,高考“替考”也非大学生,还有高中生,那么是不是也要禁止全省高中生请假呢?再推而广之,真是庸人自扰之。即使是防范大学生“替考”,只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宣传力度,让每个大学生明白随便“替考”要负法律责任,会受到《刑法》惩罚。只要宣传、教育到位,大学生肯定会珍惜自己,决不会以身试法。该做的不去做,却下达“不许请假令”,这不仅是一种懒政行为,还有侵权之嫌。

  其实,考生作弊是诚信问题,大学生当“枪手”也是诚信问题。按照对症下药的规则讲,为防大学生当“枪手”,不许大学生请假,且不说限制他人自由,侵犯人权,至少暴露出大学生诚实教育的缺失。比如,大学生抄袭作业现象比较严重、平常考试作弊时有发生、求职履历上弄虚作假、不如约还贷等,这些虽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家庭教育的缺位,但重智育而轻德育的教育机制也是一大主因。高校的首要责任应该是教书育人,以育人为本,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只要培养出大学生良好的诚信品德和道德情操,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认识与观念,就可防范大学生当“枪手”。否则,动辄不许大学生请假,不仅是太高估大学生了,至少是对大学生的不信任,这样的高校只会在大学生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大学母校,你不信任我,叫我如何爱你?”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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