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考涨价有悖“商德”

2017年06月06日 13:21   来源:光明网   朱永华

  千家万户牵挂的高考将至。不少考生家长为了方便,早早就在考点附预订好宾馆。然而,记者走访发现,近半考点附近宾馆价格飙升,涨幅高的达到平时价格的3倍左右。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回应: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趁高考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违规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据6月5日《新快报》)。

  无论如何强调“禁止”,还是挥起50万元的处罚大棒,这些年每逢高考,考点附近宾馆、酒店乃至餐饮服务业借机涨价,早已是商家彼此心照不宣的“惯例”,正如记者实地调查所发现的那样,不但涨声一片,“涨一半”是对考生家长的“仁义”,有些宾馆酒店的住宿价格甚至翻了几番,更有以“恢复原价”为名行大肆涨价之实的蓄意欺诈。而对于很多考生家庭而言,孩子高考是家庭的一次“重大事件”,没有任何一位考生家长会在孩子高考的问题上掉以轻心,既会尽可能选择靠近考点的酒店住宿,更不会在意住宿费用的高低,而为了不给孩子考试添堵,既便明知酒店存在欺诈消费,往往也会选择忍受。总之,寄希望通过考生和家长举报宾馆酒店高考期间的违规,显然很不现实,监管部门必须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主动出击。

  古往今来,在我们的传统道德观念中,社会对“赶考学子”既充满敬佩、爱护,又将其划归“穷困”的范畴,主要是因为求学既艰苦又不能种地经商挣得收入,完全依靠家庭的供养和资助,只有“考取功名”之后才能前途无量。因此,对于赶考的学子,无论市民百姓还是开店商家,都是能帮则帮,尤其是开店商家,对于“赶考学子”在给与很多热心帮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非但不会“涨价”,反而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在古代的商业伦理中,“谁的钱都可以赚就是不能赚‘秀才’钱”,也就成了约定成俗的商业道德。实际上这既是对读书人最朴素的尊重,更是基于民间道德立场对国家的一种责任宣言。

  很显然,在高考期间宾馆酒店通过涨价或变相涨价甚至欺诈手段,把牟取暴利的目标针对“赶考学子”及其家庭,不但有悖传统商业道德伦理,更是及其令人不齿的违规违法,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及其自私的见利忘义。尽管各地政府监管部门在每年的高考来临之际,都会三令五申的强调不得趁高考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并且给出了“天价”处罚标准,但鉴于高考和考生的特殊情况,不仅真正受到查处的违规酒店凤毛麟角,高考期间宾馆酒店的住宿费用涨价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且已经成为“常态”。

  平心而论,针对这些年来宾馆酒店借高考之际违规乱涨价现象,各地政府监管部门不但有案必查,打击和处罚的力度也是不断加大,之所以收效不明显,在笔者看来,除了查处不易,家长为不给孩子考试添堵选择忍让缺乏举报信心之外,更在于整个社会商业道德伦理的全面溃堤,在商家的心目中,当“谁的钱都能赚,什么钱都能赚”成为普遍“商业共识”之后,最基本的商业道德伦理就已不复存在。显而易见的是,现实社会中,不仅宾馆酒店会趁高考之际疯狂涨价,针对老人、儿童等特殊弱势消费群体的策划营销手段更是花样百出,毫不手软。如果只强调结果上的严惩重处,而忽视商业道德上的引导和重塑,“买的没有卖的精”,暴利驱使之下总会有商家不择手段,而且打击处罚之后更避免不了反弹。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不妨“软硬兼施”,一方面严惩重处,对商业违规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重塑社会商业道德,某些领域,对某些行政违法惩处所产生的震慑力,并不比道德的约束力更强,让宾馆酒店经营者对高考期间趁机涨价等违规行为,从内心深处产生“不可饶恕”的耻辱感,整个社会和商业市场或可变的更诚信,更放心。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