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认知对协商民主的影响

2017年05月09日 16:40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王 艳

  王 艳

  (中共中央编译局,北京100032)

  [摘 要]官员与公民就具体公共政策进行协商时,官员表达真实意愿的态度直接影响协商的效果。文章采用多类别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对协商结果有积极预期、对民主持包容性态度和对官员和群众关系认知比较开明的官员更容易表达真实意愿。

  [关键词]协商民主;处级官员;意愿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7)02-0108-05

  [收稿日期]2017-03-1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13&ZD033)

  [作者简介]王艳,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一、研究缘起

  国内学术界围绕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主要有以下研究:一是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三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及基本内涵;四是协商民主与其他几种民主的关系;五是协商民主主体研究。学者针对前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关于协商民主主体的研究成果却不多,仅在主体界定和主体平等性方面做了一定探讨,协商民主主体意愿、态度等方面的成果较少。在政府与公民就具体公共政策进行协商时,主体态度与意愿的真实性会影响到协商效果。在考量协商民主所达成的结果时,有必要评估协商主体在协商过程中是否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意愿,并进行理性而有为的沟通。

  我国是“政府主导型协商民主”,即政府主导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在协商过程中,政府是比较强势的一方主体。我国政府官员体系中,处级官员是特别重要的一环,这个群体对协商民主的认知是什么,对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的认知是什么,直接关系到他们在平时工作中是否愿意真正推进协商民主实践,进而影响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实施效果。

  本文把处级官员在协商民主中态度表达的真实性分为愿意真实表达、不愿意真实表达、看情况三种,以官员对协商结果的预期、对民主的认知、对官员和群众关系的认知为解释变量,采用多类别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来分析影响官员在协商民主中表达真实意愿的因素,并提供一定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和假设

  (一)官员意愿表达的真实性

  协商民主指向的是公众参与的审慎,其核心不在于参与人数的多寡,而在于参与者背后之不同观点和意见交流的代表性和沟通性,强调公众参与质量的提高需要鼓励各种精心思考和深思熟虑的偏好而不是“自发的”和情景偶发的偏好。[1]从整体上考虑,协商民主主要是指在一定的政治共同体中特定的政治主体通过对话、讨论、商议、妥协、交易、沟通和审议等协商型的方式及机制参与政治的一种民主模式。由此,协商民主效果的达成需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协商意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二是协商主体的理性;三是协商过程的充分辩论。其中,协商意见的真实性是协商民主的基础,即协商双方必须是真实、系统地表达意愿,才能在充分的交流中对所讨论的问题达成共识。如果协商主体的一方在协商过程中对自己的意愿有所保留的话,那么协商的效果势必大打折扣。处级官员作为协商民主实践具体的执行者和参与者,他们在协商过程中是否愿意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直接影响了协商的效果。

  (二)协商效果预期的影响

  根据心理学的理论,当人们对后果有期望或期待时,就会引发某种行为,预期可以通过自我暗示或他人暗示形成自我鼓励或他人鼓励,对激发与调动潜在的能力起到一定的作用。积极的预期会产生积极的结果,消极的预期则产生消极的结果。在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官员如果认为协商民主有积极的效果,那么在协商过程中也会有积极的行动来促成协商效果的实现,在文中即表示愿意表达真实的意愿;但如果对协商民主持悲观的态度,那么他可能也会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协商民主,即可能不愿意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官员对协商效果的预期越积极,他越可能在协商过程中表达真实的意愿。

  (三)一般民主观的影响

  在中国当前的语境中,有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党内民主、行政民主、人民民主等话语体系。虽然,学界关于哪一种民主比较重要一直存在争论。但是,大多数学者都同意协商民主是民主的一种形式。如瓦拉德斯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2]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人们对民主的理解会影响到对协商民主的理解。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认同“素质不高,不宜搞民主”,这种理念势必会影响到官员对协商民主的价值判断。所以,如果官员对民主内涵的理解是狭隘的,那么很容易导致其同样狭隘地理解协商民主,进而影响到其在协商民主实践中的作为。为此,提出这样的假设:

  假设2:官员对民主的理解越包容,他越可能在协商过程中表达真实的意愿。

  (四)对官员和群众关系预期的影响

  “协商民主有一个基础性的要求,那就是各协商主体应当是平等的。”[3] “对话协商首先要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所有参与者有同等的发言权。”[4] “协商民主强调公民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见并倾听他人的观点。”[5]由此体现了协商双方地位的平等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到官员和群众的协商民主实践中,就是官员和群众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这个认识不能只停留在口号阶段,而必须深入其观念中,才能真正有益于协商结果的达成。如果官员在其和群众的关系认知中有优越感,很难保证他在协商过程中能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群众,进而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据此本文提出:

  假设3:官员对其和群众关系的认知越正确,他越可能在协商过程中表达真实的意愿。

  三、数据测量和模型建构

  本次问卷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地方官员关于协商民主的认知、行为和评价。本次调查向省委党校参训党政领导干部发放问卷2880份,完成有效问卷2223份,有效完成率为77.2%。

  (一)数据描述

  本文仅抽取处级官员的数据进行分析,在本次调查中,处级领导共有1639位。在所有处级官员中,男性官员为1250人,占到总人数的76.6%,女性官员为382人,占到总人数的23.4%。在所有处级官员中,30~39岁的官员为223人,有效百分比为15%;40~49岁官员为770人,有效百分比为52%;50岁以上的官员为489人,有效百分比为33%。在所有处级官员中,大专及以下学历共有85人,有效百分比为5.2%;本科952人,有效百分比为58.6%;硕博共计587人,有效百分比为36.1%。所有官员中,中共党员共计1566人,有效百分比为95.5%;民主党派共计31人,有效百分比为1.9%;其他为42人,有效百分比为2.6%(以上各类别的人数统计按照去掉缺失值的有效样本量计入)。整体看来,在所有处级官员样本中,男性官员偏多,学历以本科以上为主,年龄以40~49岁为主,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

  (二)变量描述

  1.因变量

  本文研究的因变量是处级官员在协商民主中愿意表达真实性的态度。在问卷中,官员被问到“在协商对话或讨论问题过程中您愿意真实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吗?”,官员对此的选择分别是愿意、不愿意和看情况。据统计,有54.1%的官员表示愿意表达真实观点;有4.4%的官员表示不愿意表达真实观点;还有41.5%的官员表示要看情况。这说明,在协商民主过程中,官员能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并不乐观。

  2.解释变量

  基于现有的理论和研究文献,本文将影响处级官员真实表达自身意愿的因素分为3种类型:官员对协商结果的预期、官员的民主观、对官员和群众关系预期。

  官员对协商结果的预期,包括是否能促进政策改善以及是否能促进社会稳定。在问卷中,官员被问到“在您看来,居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讨论能够改善政策实施效果吗”,答案分别为不能改善、改善不大、一般、基本能改善和能够改善5种,依次赋值为1~5。此外,在问卷中,请官员对“民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和决策对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进行打分,分值为0~10分,其中0表示完全不重要,10表示非常重要。官员的民主观,即对民主是否持包容性的态度。在问卷中,官员被问到“有人认为,民主只适用于国民素质较高的国家,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答案分别为非常同意、比较同意、一般、比较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5种,分别赋值为1到5。对官员和群众关系预期,包括对官员使命的认知、对官员和老百姓关系的认知,对官员回应性的认知。在问卷中,请官员对以下三种说法表达看法,分别是“官员的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官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和“官员必须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需求”,答案分别为很不同意、不太同意、一般、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分别赋值为1~5。有关变量的测量结果见表1。

  表1(略)

  3.控制变量

  文中将官员的基本情况设为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政治身份。通过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身份的处级官员真实意愿态度的交叉表分析可知:(1)男性官员在表达意愿方面比女性官员更坚决,愿意或不愿意真实表达意愿的比例都高于女性官员,而女性官员相比更多是愿意“看情况”。通过卡方检验可知p>0.05,这表明性别对官员是否愿意真实表达态度的影响不显著。(2)年龄越大的官员越倾向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态度,且年龄越大越不愿意看情况。通过卡方检验可知p<0.05,这意味着年龄对官员是否愿意真实表达态度的影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年龄较小的处级官员还有较大的升迁空间,所以更愿意在表达意愿方面审时度势,而年龄大的官员一般来说升迁的空间已不大,所以更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3)学历越高越愿意表达真实的意愿,而且越不愿意隐藏自己真实的意愿。但是通过卡方检验可知p>0.05,这意味着学历对官员是否愿意真实表达态度的影响不显著。(4)中共党员更倾向于在协商过程中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而非党员在真实意愿表达方面则略逊一筹。通过卡方检验可知p<0.01,这意味着政治身份对官员是否愿意真实表达态度的影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中共党员在政府工作中更具有实权地位,所以讲真话的底气比较足。

  (三)构建模型

  为测量官员在协商民主过程中对真实意愿表达的态度,文章采用多类别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其中愿意取值为1,不愿意取值为2,看情况取值为3。对于任意的选择i=1,2,…,I,多类别Logistic模型表示为:

  公式(1)(略)

  其中,P(Yj=i)表示处级官员对第i种意愿的选择的概率,xk表示第k个影响处级官员真实意愿态度表达的自变量,所有解释变量有:处级官员对协商结果的预期变量、处级官员民主观变量、对官员和群众关系预期的变量。以I为参照类型,官员真实意愿表达的其他态度与选择I态度的比值P(y=i|x)/P(y=I|x) 为事件发生比,简称odds.本文拟检验以下Logistic的真实意愿态度的影响因素:(1)愿意对不愿意;(2)看情况对不愿意;(3)愿意对看情况,因此分别选择不愿意和看情况为参照类,建立以下3个Logistic模型:

  公式(2)(略)

  公式(3)(略)

  公式(4)(略)

  其中,P1、P2、P3分别为愿意、不愿意、看情况的概率。

  四、数据分析结果及初步解释

  在数据介绍中,文章初步考察了基本情况不同的官员在表达真实意愿方面的差异,但是由于影响真实意愿表达的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一些交互作用,故有必要建立回归模型进一步研究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显著性水平。在模型构建中,首先以不愿意为参照类(取值为2)建立模型Ⅰ和模型Ⅱ,用来估计官员选择愿意还是不愿意,选择看情况还是不愿意的影响因素;其次,以看情况为参照类(取值为3)来建立模型Ⅲ,估计愿意还是看情况的影响因素。数据显示,模型伪判决系数为0.214,这说明模型具有一定的解释力(见表2)。

  表2(略)

  (一)官员对协商结果的正向预期对官员真实意愿的表达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官员对政策改善的预期在模型Ⅰ和Ⅲ中通过了1%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在模型Ⅱ中通过了5%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均为正。这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对政策改善的预期每增加一个单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1.936倍;选择看情况表达真实意愿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1.448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是看情况的1.336倍。此外,官员对社会稳定预期在模型Ⅰ和Ⅲ中分别通过了5%和1%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对社会稳定的预期每增加一个单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1.211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是看情况的1.032倍。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对协商民主能促进政策改善的预期越强,则越倾向于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对社会稳定预期越强,则越倾向于表达真实意愿,这就证明了假设1。

  (二)包容的民主观对官员真实意愿的表达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官员对民主适用性的态度在模型Ⅰ和Ⅲ中分别通过了10%和1%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具体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对民主态度的包容性每增加一个单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1.259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是看情况的1.209倍。这就说明官员对待民主的态度越包容,其在协商中也就越倾向于表达真实的意愿,这就证明了假设2。

  (三)对官员和群众关系的认知对官员表达真实意愿有显著的影响

  官员对使命认知在模型Ⅰ中通过了10%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认为其使命是为人民服务每增加一个单位,其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1.530倍。官员对其和老百姓关系平等性的认知在模型Ⅱ中通过了5%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这说明官员认为其和群众是平等的关系每增加一个单位,其看情况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1.310倍。官员对老百姓需求回应的预期在模型Ⅰ、Ⅱ和Ⅲ中分别通过了1%、1%和10%统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均为正。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官员对群众需求回应性的预期每增加一个单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官员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官员的2.456倍;选择看情况表达真实意愿的是不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2.085倍;选择愿意表达真实意愿的是看情况的1.178倍。数据说明越认识到官员必须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需求,那么其在协商中也就越倾向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越不认可官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在协商民主中越倾向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这就证明了假设3。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基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问卷》,在控制了受访官员的个人基本特征之后,探讨官员对协商民主结果的预期、民主观、对官员和群众关系的认知对官员在协商过程中真实意愿表达的态度。可以发现:对协商结果有积极预期、对民主持包容性态度和对官员和群众关系认知比较开明的官员更容易表达真实意愿。基于对处级官员协商意愿表达真实性的分析,本文认为要大力推进协商民主,使这种民主形式真正达到政策制定者所设想的效果,从培训政府官员的角度,至少有以下三点启示:一是加大对官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尤其是对民主的本质内涵以及民主与国民素质的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而不是局限于民主即选举的狭隘认识。二是提升官员的服务意识,使其正确对待官民关系。应该引导官员正确对待官员和群众关系,宣扬平等观和服务观。三是积极宣传协商民主的成功案例,提升官员对协商民主的信心。只有积极的预期才能促进协商民主主体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协商过程,因此有必要通过成功案例来提升官员对协商民主实际效果的信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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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王燕梅.中西协商民主之比较[D].华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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