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在近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防控六大类金融风险。其中,关于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明确要求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猛。截至今年3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29.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58亿元,同比增长18.6%。理财业务的急剧扩张,也产生了一系列市场乱象,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刚性兑付”。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多是依照隐形规则,由银行按预期收益率为客户支付理财收益,银行承担或转嫁了原本应由客户承担的风险,这种保本、保收益却走表外通道的方式,使表外资产大幅上升,由此增加了金融风险传导的概率。尽管监管部门早就提出打破“刚性兑付”,但现实情况却是每家银行为获取客户都不敢轻易打破“刚性兑付”。
银行大量发行同业理财产品,相当于把表内的钱转向表外,银行用自营资金购买同业理财,中小银行通过发同业存单借钱来买同业理财,资金转到表外后再对接委外,委外再加杠杆,这一连续的操作使得风险快速积聚。
针对理财乱象带来的风险,监管部门连续出台相关举措加以治理。今年4月份,监管部门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重点治理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理财业务等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中存在的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问题。可见,未来一段时间对理财业务的整治将会更为严厉,目的在于把银行过度膨胀的表外资产赶到表内,防范金融风险。
整治理财乱象需强化银行风险意识,抑制其冒险追逐高收益的冲动,在监管的监督下合规开展理财业务,逐步打破“刚性兑付”。为此,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充分披露和解释风险,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担风险,进而形成规范发展的理财市场。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真正打破“刚性兑付”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实现的,需要监管部门、银行和客户共同努力,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农村金融时报》 李 晓)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