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打火夹”无人传承 匠心追求不可丢

2017年04月21日 10:33   来源:光明网   朱永华

  最近,一段理发师火钳烫发的视频火了,视频的主角是74岁的理发师王维美大爷。一把烧红的火钳,在水中浸一下,然后在头发上翻滚。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很流行的一种烫发方式——“打火夹”。在绵阳市三台县金石镇,74岁的王维美大爷还坚守着这门传统手艺,生意仍然红火,前来“打火夹”烫发的人络绎不绝。让老人有所担忧的是,这门技术,无人继承,即将消失(据4月20日《成都商报》)。

  视频中的“打火夹”,对于笔者这样50岁以上年龄的人记忆犹新,笔者小时候在乡下,走乡串户挑着担子“剃头匠”,几乎都会这种手艺,热衷享受这种服务的也多是村里比较“讲究”的中老年和妇女,对于很多年轻人和孩子往往只是觉得好奇“有意思”,并不会真的愿意尝试,别看火钳被烧的发红,在头顶上上下左右翻飞,因为“理发匠”技艺娴熟,对接受服务的理发者基本不会有任何危险和伤害,尤其是在冬天,一番打理下来,接受服务者不但发型溜光整齐,更能从头到脚感到暖和。

  相比起时尚年轻人对发型的多样追求,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对发型的要求,往往比较简单,无非可就在体现庄重沉稳的同时,图一个清爽整齐。但就是这么看似非常简单的“剃头”,如今却也成了不少中老年人难以满足的烦心事,很多中老年男性都有体会,无论小区门口还是大街小巷,美发厅不但到处都是,而且一家比一家炫丽考究,殿堂里年轻的男女“美发师”,也是时尚靓丽,但能够拿得起“剃头推子”真正会给顾客理发的却没有几个,笔者自从进入中年之后,每每需要理发的时候都会感到“闹心”,把小区门口美发厅一个一个体验一遍,居然没有一家让自己满意,要么是干脆以“不剃头”被拒绝,要么就是“太时尚”,就没有一个“美发师”能规规矩矩剃头理发。

  小店不行咱去大店,但笔者真心觉得美发厅的档次只是跟收费价格成正比,同样没有几个真正的“理发匠”。记得有一次,笔者坐下之后,理发师小伙腰间系着全套理发装备,坐在活动圆凳上,在笔者头上剪刀梳子龙飞凤舞一番,最后给笔者整出一个十足的“妖怪头”,当笔者提出能否剃成整整齐齐的“中年头”时,小伙子居然非常尴尬的表示“不会剃头”。视频中这位74岁大爷的“打火夹”,虽然工具和方式都非常原始,却展现出高超的理发技能。现在的理发师,过去都被称为“理发匠”,尽管职业尊严并不如现在所谓“美发师”这般高大上,但据说做学徒也需要三年,而且在坊间能够被四邻八乡认可的“理发匠”更需要数年的职场修行。同样的“理发匠”,有的回头客都做不过来,有的却是无人问津。

  别看一个不起眼的“理发匠”,不但每个人一生都不能离开,更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外表现象,之所以能够被称之为“匠”,正是因为其职业技能的精巧和无止境,从王维美大爷娴熟的“打火夹”技艺就可以看出,没有潜心刻苦的专研和长期实践,绝不可能这般随心所意运用自如,尤其是从最后打理出来的发型和顾客满意的神情中就足以看出,浓缩精湛技艺的“产品”,非但让很多现代所谓美发师甚至浮躁的先进科技相形见绌,更彰显出匠心技艺的价值所在,这段视频走红,人们追捧并惊叹老理发师的“打火夹”,正是对其匠心技能的敬佩和被其所折服。其实,现代科技可以将劳动效率无限提升,但绝对不能取代匠心的价值,相反,只有将匠心精神融入现代科技之中,才能发挥出1+1=∞的效果,理发服务如此,其他生产制造行业同样如此。“打火夹”可以“失传”,“匠心精神”不但需要传承,更需要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