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平是养犬计分制关键

2017年03月03日 07:20   来源:法制日报   □ 刘 勋

  通过具体处罚决定提醒养犬者要遵守规则,并给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引导养犬者自觉养成良好习惯

  3月1日,山东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的消息一经发布,随即引发热议。根据政策要求,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和养犬登记证(3月2日《北京青年报》)。

  城市养犬管理是涉及文明、安全、卫生的民生问题,始终是城市执法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所以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会引起广泛关注。这种借鉴交通管理的计分制,就是通过具体处罚决定提醒养犬者要遵守规则,并给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引导养犬者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其实“养犬计分制”并非济南市首创,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16年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了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办法,该办法与济南市的“养犬计分制”基本相同,都是设置12分的上限,年度内扣完则进行处罚。然而绍兴市在具体执行该办法过程中却出现很多问题,核心问题就是难以保证执行的公平性,就让这种养犬管理制度的实际效用大打折扣。笔者认为要让“养犬计分制”发挥效用,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好无证养犬问题。“养犬计分制”是建立在养犬登记证之上,但是执法实践中却发现,大量犬只并未依法依规登记,执行计分制则失去最起码的前提。如果无证养犬问题尚未被有效解决,推行“养犬计分制”就会让依法登记养犬者被约束,他们就会认为大量无证养犬现象都没有杜绝,却对依法养犬者进行严管,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并会认为不公平。

  二是解决好执法坚决性问题。无论是查处无证养犬还是监管有证养犬者,都会面临被执法对象抗拒的现象,毕竟犬只是附带精神情感元素的动物,有些养犬者将犬只视为家庭成员,尤其是某些老年人甚至将犬只视为排遣寂寞的精神寄托,如果执法者要扣留犬只,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反抗,甚至引发围观群众的指责。犬只管理的特殊性考验着执法者的坚决性,如果因为出现“欺软怕硬”现象,执法就难以为继。

  三是要规范处罚证据。如何认定养犬者违规,必须要有明确具体的依据,不能简单根据举报人的口述就认定违规行为。养犬者与不养犬者之间有相互尊重的义务,法律法规就给这种相互尊重规范了平衡点,然而某些不养犬者就是厌恶犬只,就可能会根据“养犬计分制”恶意举报。为了处罚更加公平,就应该规定明确的证据规则,例如以录音录像为主要或唯一证据,强化举报人的证据意识,实现执法的公平性,也能让执法更加准确高效。

  城市犬只管理既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也考验其决心。“养犬计分制”的创新举措值得肯定,是对城市犬只管理的有益探索,应该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避免让创新性的制度沦为摆设。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