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结扎 拷问任性的公权力

2017年02月16日 08:04   来源:扬子晚报   

  本来回家欢欢喜喜过大年,却被强行按上手术台进行结扎,不仅当事人胡先生倍感伤心,舆论也一片哗然。当地部门“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的回应颇让人费解,虽然胡先生第一次婚姻育有三个孩子的确违反了规定。但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也缴纳了计生罚款。

  况且,现在胡先生的户籍已经迁往四川,其离婚再育也符合相关法规,镇雄县罗坎镇对其施行结扎手术已经超越属地管辖范围,可见“符合规定”一说实在是难以服众。

  更为关键的是,2015年重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也着重强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那么,镇干部究竟是依据的哪一条规定非让胡先生结扎?是未学法、不懂法还是漠视法规,任性而为?

  当地政府回应称并没有发生胁迫行为,“没人动手打他,也没说过威胁性的话”,然而,大过年的特殊阶段,胡先生又是二十多年没回乡,走亲访友都来不及,若不是非正常手段,会心甘情愿地在一个镇卫生所做什么结扎手术吗?交两万元钱就可免结扎、不结扎就拘留是否确有其事?

  去年我国已实行二孩政策,旨在消弭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焦虑。同时,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法治进程中,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在某些公权部门眼里,什么自愿什么选择什么隐私都不能与“权力”相提并论。唯我独尊任我行的惯性强权思维,殊为可怕,当走偏的公权力、政绩观与逐利的冲动混合在一起,将会形成可怕的势力,践踏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破坏政府公信力。而各种荒诞不经的戏码也便次第上演。(湖北 王丽美)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