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涨价关键要涨得让人服气

2017年02月14日 15:37   来源:千龙网   许朝军

  昨天,网上有消息称:东南沿海铁路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票价将于4月21日上调,二等座涨幅接近30%,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底获高铁车票定价权后,首次上调车票价格。据记者调查获悉,此次价格上调只针对甬深段,而且实行的涨跌结合的浮动票价。(《杭州日报》2月14日)

  东南高铁涨价虽然事出突兀,但也是依法而为。根据2015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精神,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旅客票价,可以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同时,据相关铁路公司负责人解释,东南沿海高铁沿线地区经济发达,旅客出行需求旺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竞争比较充分,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和多种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等因素,才决定进行票价优化调整。

  也就是说,此次东南高铁涨价,是依法而为,也是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运输成本等之后的审慎决定。但即便如此,此次高铁涨价,相对于很多乘客而言,并不是感到很认同,这背后除了涨价涉及的出行成本增加之外,更关键的则是此次涨价并没有做到真正让乘客心服口服。

  首先,按照有关规定,高铁涨价确实是高铁运输公司自家的事,但即便如此,涨价也必须建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比如应该综合核算运输成本,充分考虑运输竞争因素和特殊时段运力紧张因素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这样才能让乘客心服口服。

  其次,高铁涨价虽然是依法而为,是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和定价自主权,但此行为更应该建立在阳光公开和透明前提下,并应该充分征求民意。高铁是交通运营机构的运输产品,应该按照市场化运作,但高铁更是公共交通产品,公共和公益属性更是其不能擅自逾越的底线。

  因此,其票价涨跌必须按照公共和公益原则进行事先听证,这对于票价涨跌而言,也更是一种监督和规范。否则如果高铁涨价想怎么涨就怎么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这既不符合高铁自身的公共公益属性,也违法了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原则。

  与此同时,在高铁票价由运输公司自己掌握调整的氛围下,票价涨跌虽然是高铁运输企业自己说了算,但其涨跌必须充分考虑运输成本和公共交通属性,而交通运输成本显然不能有高铁公司自己说了算,而应该有民意监督核算、审计等职能部门审计核算,然后才给出令人信服的结果。如果在这样基础上的票价浮动,才会让人心服口服。

  更关键的一点是,据高铁运输公司负责人介绍,高铁票价将实行浮动机制,也就是说要涨价,但同时也会下跌票价。同时,从票价自身可以平抑和调节运输市场的角度而言,必须是涨跌相辅相成才能成为调节运力紧张、缓和成本压力等的目的。

  因此,高铁票价更应该象机票一样,实行错峰浮动机制,但这必须及时公开,并晓之与众,让不同的对象可以选择票价差异错峰出行,这样才是兼顾运输压力调节、运力成本调节、乘客权益维护和负担降低的一举多得。

  对于高铁票价而言,涨得是否合理、乘客是否服气,不仅仅是一厢情愿和自圆其说,还应该是涨跌结合,信息公开,同时阳光监督跟进。这不仅更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自身运营的规范,也更有利于运输产品管理的科学以及公共效益的最大化,更能获取乘客的拥护和支持。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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