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口“逆改革”行为 须当头棒喝

2017年02月14日 07: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和静钧

  地方以红头文件方式“复活”或变相“复活”这类已废止的审批权,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其行为都是错误的

  最近,海南省海口市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市内的装修从业人员,必须在“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办理诚信档案,前提条件就要获得那些2015年就已经被国务院取消的“装饰项目经理”和“室内设计师”资格认定。若是还没有获取的,就要在他们那里缴费、培训,否则装修队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

  有关“装饰项目经理”、“室内设计师”的资格认定,早在2015年3月就已由国务院发文明确取消。地方以红头文件方式“复活”或变相“复活”这类已废止的审批权,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其行为都是错误的。

  取消和调整职业资格行政审批权,是十八大以来推进和深化改革的行动方案中至关重要的一项部署。其意义在于多重性:一是弘扬依法行政之法治精神,“无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二是彰显“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精神,制定权力清单,明确行政许可权与行政确认权界限,既对政府权力“消肿”,同时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三是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市场活力,对那些本可以由市场主体解决好的事情,归还于市场与企业解决;四是配合反腐战略部署,有针对性地打击考证领域借机敛财、权钱交易、权力寻租与红顶中介等腐败行为。

  推进和深化改革,不仅取决于是否有顶层设计,还在于顶层设计能否在地方得到认真贯彻。事实上,总有一些地方对中央的大政方针认识不足,对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阳奉阴违,遇事往往摆出一副“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的作派,导致一些推进与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地方难以落实。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部分地方官员口中所称的“理论认识”不高那么简单,也不是他们表面所忧心的改革“水土不服”那么单纯,而在于改革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格局。此次海口有关部门的“逆改革”行为,借口就是配合海口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把一件“不合法”的东西“合理化”,从而掩盖了某些机构出售资格证书趁机敛财之实。

  引导和敦促地方积极推进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需要全面参与、持久进行。督促和督导地方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工作,应从抽查的随机偶然性,转变为形成上下互动的长效机制,以防范个别地方的“我行我素”和“阳奉阴违”或对深化改革“打折扣”。这种长效机制中应加入惩戒制度,结合公务员法,对那些未认真落实法律与政策的责任人加以惩处。另一个必须建立起来的长效机制,就是在地方行政信息开放的基础上让举报渠道畅通起来,使“我行我素”行为无处遁形。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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