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供给侧的重要因素,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领域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再发展。通过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增进市场,强化服务。在减少市场管制和破除垄断上更加完善,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让企业普遍感受到便利和高效的服务,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开拓有利于“双创”的新格局。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艰巨任务,营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良好营商环境意义愈益重大,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最重要的举措,是推动经济领域深化改革的关键。
良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必由路径是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涉及市场要素、经济秩序、行政体制、社会氛围等经济社会各个方面。良好的营商环境包含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生机勃发的体制环境,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总体目标是实现营商环境在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前提下的便利化。法治是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的最高原则,以国家及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基础。广东可充分运用经济特区所享有的部分立法权,在经济立法方面先行先试。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立法,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扭曲公平竞争的败德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操作规范上与国际通行的营商规则接轨,使市场主体充分施展能动性,让市场要素在法治的环境中自由流动。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具有变化快、业态新、规模小等特点,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导者,政府要主动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需要,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强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就是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高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水平。近几年广东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重大贡献,还要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不仅放开入口,还要放开出口,扩大简易注销试点。更要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形成社会共识。营商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其意义远远超越经济领域,关乎所有的企业和全体社会成员,需要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互动。如果社会诚信不高,社会成员普遍缺乏契约精神,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现象泛滥,必然损害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造成巨大的社会交易成本,受损的是全社会。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凝聚全社会的改革动力,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全社会覆盖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诚信教育和诚信舆论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力避在各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和社会中介之间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谨防一些部门或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全社会同心同德,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才能水到渠成。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检验标尺是增强企业获得感。营商环境究竟如何,企业最有发言权。优质的营商环境像一个强大的引力场,承载要素流动,吸引项目落地,凝聚企业创业,是企业竞争与合作的大平台。营商环境虽然属于“软实力”,但其效果却是实实在在的“硬感觉”。2016年,一些响当当的全球500强企业落户广东或在广东增资扩产、广东自贸区新设企业数大增等,就是企业获得感增强的显著效应。目前广东施行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等政策措施,使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有效推动了营商环境改善。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营商环境的优劣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好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时的松懈即可能丧失来之不易的优势,被其他区域营商环境的“洼地效应”取代。只有坚守信念,以创新意识不懈努力,才能营造出更优良的营商环境。
作者系广东财经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