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标间价格更要强化日常监管

2017年01月23日 11:08   来源:光明网   史洪举

  三亚市旅游部门表示,对春节旅游市场将保持严管态势,酒店标准客房严格执行政府调控价,不得高于6000元/晚,将严惩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据介绍,春节期间,标准客房均价为300元至1500元的客房占比为76.4%。(1月21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旅游城市,每年春节,都是三亚的旅游旺季,其酒店房间等产品自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经营者适当提高价格也符合常理并能够被消费者理解。但如果放任价格一路上涨则有违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并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因此,有关部门对酒店标间设定最高限价有一定必要,但不能因为设定了最高价就万事大吉,还应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措施,严防坐地涨价、欺客宰客等行为。

  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强调交易主体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这其中包含着明码标价、计量公平、不欺不诈、自愿有偿等核心内容。据此,除须遵循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外,判断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应结合几个因素综合衡量:第一,商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存在欺诈;第二,是否有模糊定价、搭售产品,临时起价等行为;第三,是否限定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第四,是否有以恐吓、威胁方式强迫消费者支付费用情节。只要能够认定存在上述任何一种因素,就很难说是公平交易,很难说商家没有宰割消费者。

  作为传统节日,多数劳动者需要返乡,酒店、宾馆面临着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且应按加班工资支付报酬,再加上一些原材料短缺。适当提高价格是取保服务质量不下降,平衡各方利益的必要措施,否则,也是对经营者的不公。但价格提高多少,如何提价,除依据政府调控价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不得突然袭击,很多旅游者均是提前预定房间并支付了对价,经营者应在其预定时就明码标价,即明确告知春节期间的定价,不能待消费者入住时再临时变卦,坐地起价。否则,在消费者携亲带友来到酒店时,方得知须支付高额价格,只能被宰割。

  二是应注意不得搭售无关产品。所谓的标间,应与之前的标准相同,不得变相减少服务标准,也不得要求消费者购买其并不需要的服务或商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游客消费的明明白白,才能心甘情愿地为涨价行为买单。

  而作为监管部门,除出台最高限价令外,更应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通过各种渠道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防止涨价沦为乱涨价,乱涨价变异为宰客。让游客的消费者权利不因春节而打折扣,反而得以更好的维护。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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