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对互联网金融创新要事前监管

2016年12月29日 07:34   来源:红网   乔瑞庆

  招财宝上周爆出的数亿侨兴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记者独家获悉,通过招财宝与违约“侨兴电信”“侨兴电讯”债相关的投资人粗略估计有上万人。这些投资者中,明确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企业私募债的有几千人,也只有这部分人购买的是“底层资产”,即企业私募债。其他涉及的投资人都是在招财宝网站上通过“个人贷”购入的。(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

  侨兴债违约事件爆出后,有媒体报道了招财宝在债券销售中的“创新”方式。为规避监管,招财宝将单笔私募债进行了多期拆分,确保每一期不超过200人。比如,一只1亿元的债券,拆成100只,每只50万-199万元不等,招财宝上每个投资者买1万元甚至更低金额。这样投资门槛一下降低了,原来不具备私募债券投资资格的投资者也可以投资。如果没有债券违约,如果没有媒体深挖,如果没有学者解读,金融知识不多的普通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这披着的互联网金融光彩外衣的投资品,竟然是这么一个“违规产品”!

  随着经济的发展,分工的细化和市场的活跃,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融资方式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也在不断发生分化。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业也必须随之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然而这种创新必须服务于而不能有损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好的金融创新至少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分散金融风险。否则,真的谈不上什么金融创新。侨兴债违约事件中爆出的“创新”显然不是“创新”。其一,融资者的融资成本并没有因为“债券分拆”而降低。无论怎么分拆,融资者的利息支付还是那么多。如果考虑到交易成本,实际融资成本还可能升高。其二,这种降低投资门槛的“分拆”不但没有分散金融风险,而且事实上扩大了风险。因为这种“分拆”让过多的不合格的投资者参与了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并且这种“分拆”逃过了监管,无法对风险进行识别把控。这样的“创新”仅仅是为了方便销售而进行的销售手法的改变,根本和金融创新不搭边。

  在“互联网金融”这样“高大上”的新名词包装下,类似的“创新”不在少数。互联网仅仅是一个工具。用好了就是好东西,用不好就是坏东西。围绕互联网进行的争议不少,其中互联网金融尤为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利用互联网而进行的金融活动,以“创新”为名,一次次伤害普通投资者,一次次挑战金融监管的规则和底线。这样的金融活动不但不能服务于实体经济,还可能隐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威胁实体经济发展,不能不防,也不能不管。但是不能总在有人跑路后、违约后、破产后才管。为时已晚,效果不佳。最好是在事前就要强化监管,做好风险防控。

  不要担心提前防控会打消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积极性。真正的金融创新,是欢迎监管的。只有假的创新才害怕监管。不要以为“放水养鱼”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真的放任不管,可能形成坏的行业风气,产生逆淘汰,最终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